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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八届中华宝钢环境奖的通知

更新日期: 2013年06月13日 来源: 数字水泥网 【字体:


中水协字[2013]030号


关于组织申报第八届中华宝钢环境奖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部联合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政协人资环委、全国妇联等11家部委和单位共同开展第八届中华宝钢环境奖评选表彰活动。

    第八届中华宝钢环境奖主题为“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将对在环境管理、城镇环境、企业环保、生态保护和环保宣教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进行评选表彰。为中国环境保护事业做出重大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和个人都可参加评选。

    水泥企业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废物、城市生活垃圾以及污泥等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实际应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各种废弃物具有明显的环保优势,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请在相关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水泥企业,认真做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

    推荐材料请于7月15日前报送至中国水泥协会技术中心,由中国水泥协会汇总后统一推荐至中国宝钢环境奖组委会。

    详细情况请登陆数字水泥网(www.xkdiek.com)或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网站(www.cepf.org.cn)查询并下载申报须知、推荐表及申报表。

    联 系 人:范永斌

    联系电话:010-57811358

    传  真:010-57811359

    E-mail:ccatc7280@163.com
 


    附件:1. 中华宝钢环境奖简介;
          2. 中华宝钢环境奖组织机构;
          3. 第八届中华宝钢环境奖组委会公告


                              中国水泥协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九日

抄报:乔龙德会长,雷前治名誉会长。

抄送:各省市、自治区水泥(建材)协会。


2013年6月9日印
 


附件1:

中华宝钢环境奖简介

    为表彰和奖励为我国环境保护事业作出突出贡献和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和个人,促进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于2000年设立了“中华环境奖”,成立了由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育部、民政部、环境保护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1家部委和单位组成的中华宝钢环境奖组织委员会,对中华宝钢环境奖工作进行领导。中华环境奖的具体工作由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承办。该奖定位为我国环境保护领域最高的社会性奖励。截止到2012年,中华宝钢环境奖已开展七届,共表彰在我国环境保护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145个。这些获奖者在各自行业和领域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为宣传环保理念、创新环保技术、提高环保意识贡献了力量。

    中华宝钢环境奖的特点

    (一)社会性:中华宝钢环境奖是中国环境保护领域的社会性奖励。强调社会广泛参与,获奖候选者的事迹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二)先进性:表彰为中国环境保护事业作出重大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或个人。

    (三)广泛性:根据评选办法,中华宝钢环境奖的候选者不受国籍、地区、种族和宗教信仰的限制。只要符合条件的集体或个人,都可以参加评选。

    (四)经常性:中华宝钢环境奖是一个常设奖项,每两年进行一次评选。

    (五)公正性:评选工作严格按《中华宝钢环境奖评选办法》规定程序,聘请知名的专家、学着组成评选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如果发现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在推荐材料中有严重失实的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当事人,取消候选者的获奖资格;已经授奖的,撤消荣誉证书,追回颁发的奖金。

    中华宝钢环境奖奖项设置

    中华环境奖首届和第二届设立了五个中华环境奖,每名获奖者各奖励10万元人民币,另设立若干提名奖,每名提名奖获奖者各奖励1万元人民币。从第三届起,围绕城镇环境、环境管理、企业环保、生态保护、环保宣传五个方面设立五个奖项,每类奖项评选不超过五位获奖者,其中中华宝钢环境奖不超过一个,奖金50万元人民币;其余为中华宝钢环境优秀奖,每个奖金10万元。


附件2:

中华宝钢环境奖组织机构

    中华宝钢环境奖组委会

    由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育部、民政部、环境保护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1家部委和单位组成。

    中华宝钢环境奖评选委员会

    由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组委会成员单位推荐的代表和高校、科研单位的知名教授、专家组成。
中华宝钢环境奖评选程序

    推荐——预审——初评——公示——复评——审核——表彰


附件3:

第八届中华宝钢环境奖组委会公告

    中华环境奖自2000年设立以来已连续开展了七届,共表彰在我国环境保护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145个。这些获奖者在推动环保工作,引领环保先进理念、技术和行为方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八届中华宝钢环境奖评选推荐工作于2013年5月3日正式启动。本届评选主题为“推动绿色循环,建设美丽中国”,将表彰和奖励在环境管理、城镇环境、企业环保、生态保护和环保宣教五个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同时加大评选、表彰和宣传力度,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提供支持,促进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第八届中华宝钢环境奖评选申报及推荐工作自即日起至2013年7月31日止,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详细情况请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zhb.gov.cn/)或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网站(http://www.cepf.org.cn/)查询并下载申报须知、推荐表及申报表,或直接与中华宝钢环境奖组委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单位:中华宝钢环境奖组委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10)67112884
    传真:(010)67112884/67118190
    E-mail:cepf714@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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