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中心>环保
  • 暂无资料

山东烟台不再审批水泥等项目 重拳治霾

更新日期: 2014年01月23日 作者: 凌云鹏 来源: 水母网 【字体:
摘要:《烟台市落实全省大气污染防治一期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指出,不再审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炼焦、电石、铁合金等新增产能项目。空气质量达不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区域,从严审批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

    防治大气污染,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空间格局和工业布局至关重要。对此,《烟台市落实全省大气污染防治一期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严格产业和环境准入,《细则》指出,不再审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炼焦、电石、铁合金等新增产能项目。空气质量达不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区域,从严审批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

    实行区域污染物排放倍量替代、增产减污,对空气质量超标20%以下、20%至50%和50%以上的区域,对应的超标因子分别实行1倍、2倍和3倍替代。《细则》指出,严格落实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产品指导目录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完善淘汰落后产能公告制度。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县市区,暂停重污染行业建设项目办理核准、审批和备案手续;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企业,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证件。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13年底前,淘汰所有立窑水泥生产线;淘汰100万平方米/年以下建筑陶瓷砖、20万件/年以下低档卫生陶瓷生产线;淘汰所有平拉工艺平板玻璃生产线(含格法)。

    《细则》指出,防治大气污染要优化工业布局和空间格局。统筹考虑区域环境承载能力,加快产业布局调整。加强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依据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的布局、结构与规模。结合产业布局调整,对环境敏感地区及市区内已建重污染企业实施搬迁改造,加快推进烟台万华集团、烟台鹏晖铜业有限公司等重点项目搬迁。2014年底前,完成《烟台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更多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