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年--2020年)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以下简称《规划》,确定天津的城市性质为:是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要逐步建设成为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
《规划》确定天津的城市职能为:(1)现代制造和研发转化基地。充分利用得天独厚的滨海天然优势、特殊的水陆交通枢纽地位、雄厚的工业基础和科研力量,把天津建设成以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为主的现代制造和研发转化基地。(2)我国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和现代服务中心。构筑海陆空一体化的交通网络,使天津成为连通国际和区域(华北、东北、西北、华东)的客货运综合交通枢纽。综合利用枢纽型基础设施,优化物流基地布局,培育仓储、加工、运输、信息、服务相互融合的现代物流业,使天津成为面向区域物流供应链的中心节点,承担我国北方国际物流中心的职能。加强金融、商贸、会展、科技、信息、文化教育等服务业的发展,使天津成为信息汇集,各类传媒业发达,商贸兴旺,科研、文化、医疗机构和人才集中的区域性服务中心。(3)以近代史迹为特点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城市。保持和发扬天津传统的津派文化,强化以近代史迹为主要特点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城市的地位。(4)生态环境良好的宜居城市。充分利用天津市山、河、湖、海共生,湿地众多等丰富的自然资源,建立生态型城市,增强城市自然环境的优美度、人工环境的舒适度和优美度,提供良好的人居环境,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使天津成为市民和国内外旅居者共同拥有的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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