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十一五”公路交通发展规划概况
公路交通是西藏自治区综合交通运输的最主要方式,承担着全区95%的货运量和80%的客运量,是西藏经济发展的命脉,是政治稳定的保障,是国防安全的基础,是社会进步的纽带和民族团结的桥梁。在特殊的自然环境和地理条件下,西藏公路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目标的“致富路”;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进步路”;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西藏实现长治久安的“稳定路”;是巩固祖国西南边陲的“国防路”。
西藏和平解放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第三、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援下,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区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和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艰苦奋斗,西藏公路交通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截止2004年底,全区公路通车总里程42203公里,等级公路占24%,其中:二级公路626公里,占1.5%;三级公路3691公里,占8.7%:四级公路5814公里,占13.8%;等外公路32072公里,占76%。次高级以上路面通车里程达到2684公里(不含管养的青海境内的585公里),占6.8%(国、省干线公路次高级以上路面所占比例分别达到33.2%和9.4%)。国道和省道等级公路分别达到4341公里和2457公里,等级里程所占比例分别达到77.2%和39.5%。
7个地市中5个地市、73个县(市)中33个县以及拉萨贡嘎、昌都邦达和在建的林芝米林三个机场均通了油路,乡镇、建制村通车率分别达到93%和73%;全区民用汽车拥有量6万多辆,其中营运汽车4万多辆,客运班线156条,客运班车县级覆盖率达到98.6%。公路交通在西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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