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目前我国农村建设水泥消费量占水泥消费总量的40%以上,但散装水泥使用率只有6%左右。意见要求,因地制宜,积极开拓农村散装水泥使用市场。有条件的县城要鼓励发展预拌混凝土,支持建立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逐步实行县城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东部和沿海地区,2007年底争取70%以上县城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西部省区市,要以1—2个县(市)作为试点,开展县城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工作;其他省区,以3—5个县(市)作为试点,实行县城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何振红)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