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2日,国务院正式批复《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标志着洞庭湖地区的开发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去年以来,获批或已确认的区域发展规划已达10个。
批复要求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立足保障生态安全、水安全、国家粮食安全,着力构建和谐人水新关系、现代产业新格局、统筹城乡新福地、合作发展新平台,加快解决血吸虫病、城乡饮水安全等突出民生问题,加快提升区域整体实力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加快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努力把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成为更加秀美富饶的大湖经济区。
批复还指出,推动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是深入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重大举措,对于探索大湖流域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新路径,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和长江全流域开发开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