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报报道了市区天宝物资有限公司散装水泥库露天作业,水泥粉尘污染环境的情况。记者进一步了解到,该公司至今还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
据天宝物资有限公司吴经理的女儿吴女士介绍,该公司起初购进的水泥大都是打包好的,小部分采用散装,公司曾雇了10多名工人卸运水泥。后来由于工人难找,他们全部改进散装水泥,用机器卸货。
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二大队的于队长说,他们也曾接到稻河新村居民的投诉。去年9月现场监察发现,该公司从2006年6月起从事散装水泥业务,但没有经过环保审批。该公司码头作业时,对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未采取任何防治措施,严重影响了周围群众的正常生活。根据现场监察情况,他们曾要求该公司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粉尘污染,并限其2006年10月底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但督促多次,该公司一直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和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2006年12月8日,环保部门依法向天宝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水泥,并处以罚款。但本月8日,他们经现场检查发现,天宝公司并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而且采取防治粉尘污染的措施也没有明显效果。
于队长说,他们责令天宝公司限期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如果该公司拒不履行,行政处罚法定期满后,他们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孙凤娟 焦霞映)
来源:泰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