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试点全面启动

来源: 来源: 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2日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3号),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积极推进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试点试验相关工作。目前,浦东新区、两江新区、西咸新区、大连金普新区、武汉城市圈、苏州工业园区等6个试验区域和济南市、南昌市、唐山市、漳州市、东莞市、防城港市等6个试点城市的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实施方案已完成报备,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试点试验工作进入全面启动阶段。 
 
    各地区试点试验实施方案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主线,以探索对外经贸合作新模式、新路径、新体制为重点,兼顾多层次、多梯度、多元化的开放发展需求,紧紧围绕市场配置资源新机制、经济运行管理新模式、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等方面的工作目标,针对六大试点任务,推出了多项改革创新举措。浦东新区提出完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动自贸试验区服务业和制造业扩大开放措施落地,以及落实111个重点行业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清单,完善事后事中监管体系。两江新区提出形成推动产业集群发展的体制机制,搭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技术研发、工业设计、知识产权等公共服务平台。西咸新区提出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产业投资合作,与沿线主要城市及地区共建示范区园区。大连金普新区提出在国家级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等探索政策互惠共享方式,实现功能区之间资源共享。武汉城市圈提出督促国资企业建立适应国际化经营的企业组织构架,严格投资经营效益考评,健全和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和处置制度。苏州工业园区提出建立“走出去”金融支持机制,建立境外投融资机制,支持设立首期规模10亿美元的跨境合作产业基金。济南市提出开展园区行政管理、用人制度、分配制度改革。南昌市提出创新承接产业转移模式,运用产业投资引导资金等开展资本招商。唐山市提出将去产能与国际产能合作相结合,围绕钢铁、水泥、煤炭和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创新国际产能合作方式。漳州市提出创新“两岸一家亲”融合新机制。东莞市提出改革加工贸易创新发展促进机制。防城港市提出创新跨境边境教育、医疗、文化、旅游等合作方式。各试点地区都建立了有效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机制,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下一步,发改委将会同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推动,通过上下联动、以点带面、形成经验、复制推广,力争试点试验工作早见成效,破解制约开放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加快在全国形成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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