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建材协会召开青海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会议

来源: 来源: 青海省建材工业协会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3日
 
   为化解水泥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有效压减过剩熟料产能,减轻大气污染,省经信委、省环保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企业错峰生产的通知》(青经信原〔2016〕336号)文件,12月1日,青海省建材工业协会在西宁召开青海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会议,正式启动水泥企业错峰生产工作。出席会议的有省经信委原材料处领导、省建材工业协会领导、省建筑业协会混凝士分会领导以及水泥企业主要负责人等30余人,会议由协会常务副会长韩高升主持。
 
青海省建材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韩高升主持会议
 
青海省建材工业协会秘书长于秀英女士
 
   会上宣读学习了青海省经信委、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青经信原〔2016〕336号)文件精神,倡议全省所有的水泥生产企业(含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的生产线和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的生产水泥的生产线以及水泥粉磨企业全部实施错峰生产,成立了水泥企业错峰生产自律公约管理委员会,商讨并通过了青海省水泥企业错峰生产自律公约以及监督检查的内容等。
 
   会上各水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积极发言,介绍本企业今年生产运营(产量、销量、成本、价格、利润、水泥熟料库存等)情况,表示严肃执行政府部门“关于水泥企业错峰生产”的规定,认真履行水泥企业错峰生产自律公约,严格按照上报的停产时限执行错峰生产工作(2016年12月15日至2017年4月15日期间累计停产90天),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无条件提供各种凭证共同完成监督检查工作,对协会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继续支持,做好本单位的错峰生产工作。
 
青海省经信委领导出席会议
 
青海省建筑业协会混凝土分会领导出席会议
 
   会上省建材行业协会要求各水泥企业在停产期间,要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做好设备检修、技术改造、环保设施维护和保养、职工培训等工作。加强水泥熟料储存管理,严格执行《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和《水泥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要求,禁止熟料露天储存,以免造成质量损失和扬尘的二次污染。
 
   最后,青海省经信委领导对此次会议给予了好评,并要求各水泥企业严格执行青经信原〔2016〕336号文件规定,实施错峰生产(累计停够90天),要求协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将青海省的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抓实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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