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于促进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 国办发34号文件中, 明确提出了“停止生产32.5等级复合硅酸盐水泥,重点生产42.5及以上等级产品”的要求。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于2015年12月1日取消了32.5等级复合硅酸盐水泥(P.C32.5)。自此,海螺集团积极响应、落实政策要求并于2015年11月开始全面取消非早强32.5等级复合硅酸盐水泥生产和销售。国办发34号文件的出台以及本次会议的召开,都将对遏制水泥产能过剩,提升行业整体效益,坚定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信心,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海螺集团在2015年的32.5等级水泥(含早强型及非早强型复合硅酸盐水泥)产销量8600万吨,占销量的33%左右。到2016年1-11月,早强型32.5等级复合硅酸盐水泥占销量的31%,销量占比同比上年度下降了约2个百分点。因此,从经营业绩看,停止生产非早强型32.5等级复合硅酸盐水泥后,没有对企业的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围绕会议主旨,结合海螺集团发展现状,就当前停止生产32.5等级复合硅酸盐水泥,谈几点看法和建议。
我们认为,从生产技术上看,大型化的新型干法水泥企业生产的熟料质量稳定、可靠,完全具备能力生产强度等级更高的水泥产品。随着行业供给侧改革的推进,化解水泥落后过剩产能的时机已成熟。为强化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有必要限制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工业废渣的使用,控制超量掺加混合材的低等级水泥的使用。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应该逐渐适度提高部分产品标准。
一、停止生产32.5等级复合硅酸盐水泥、重点生产42.5等级及以上产品是行业供给侧改革、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
行业供给侧改革的目的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提升供给端质量,全社会32.5等级复合水泥产量占比60%左右,停止生产32.5等级复合水泥,对去产能、调结构、促升级都有积极作用。非早强32.5等级复合水泥取消后,一些落后产能违反质量标准、法规也能生产早强32.5等级复合硅酸盐水泥,产品质量安全无法保障,也没有从根本上达到淘汰落后产能的目的。海螺集团等大企业通过提高熟料质量、降低混合材掺量、稳定混合材结构等措施,保证产品质量稳定。
二、停止生产32.5等级复合硅酸盐水泥是消费升级的需要
从需求端看,农村居民改善性住房建设在梁、柱、楼板等部位逐渐以使用42.5等级普通硅酸盐水泥为主;城镇建设中混凝土搅拌站、重点工程建设也以42.5等级及以上硅酸盐水泥消费为主。
从海螺集团多年出口需求和品种结构上看,出口水泥都是纯硅52.5和普通42.5等级硅酸盐水泥,出口国家涵盖美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发达国家,也有菲律宾、加蓬、喀麦隆、刚果、东帝汶、巴基斯坦、毛里求斯等东南亚、非洲发展中国家。可以看出,42.5等级及高等级硅酸盐水泥已成为国际主流品种水泥。
停止生产32.5等级复合硅酸盐水泥,规范各类废渣的综合利用,保障建筑物、构筑物等工程质量。
从企业社会责任角度看,42.5等级及以上的高等级水泥的使用推广,有利于促进混凝土标准升级和质量提升,有利于保障建筑物、构筑物等工程质量,有效贯彻“工程质量百年大计”的国家方针政策。
三、关于全面取消32.5等级通用水泥、提升产品标准的建议
为进一步缓解行业产能过剩的压力,我们建议:
在积极落实好国办发【2016】34号文的同时,通过全面取消32.5等级通用水泥,提高通用水泥产品质量和标准要求,降低矿渣、火山灰、粉煤灰等混合材的掺入比例,推动通用水泥标准升级,减少水泥总用量。
(1)全面取消通用32.5等级水泥,达到产品转型升级的目的,堵塞政策监管的漏洞,促进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阻止落后水泥产能通过生产矿渣、火山灰、粉煤灰32.5等级硅酸盐水泥品种,以更换包装“换马甲”的方式,逃避政策监管。避免矿渣、火山灰、粉煤灰等工业废渣混合材重复运输,减少社会物流成本浪费。
(2)全面取消32.5等级通用水泥,优化产业结构,满足建筑工程个性化使用需求。
引导粉磨企业开展对矿渣、火山灰、粉煤灰等不危害产品质量的工业废渣单独粉磨深加工,提供给下游的混凝土搅拌企业或水泥制品企业质量稳定的掺合料,提升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修订完善砌筑水泥标准,满足建筑砌墙、抹灰类等个性化水泥市场需求。
(3)全面取消32.5等级通用水泥,将大幅减少混合材掺量。如按照高等级水泥与32.5等级水泥混合材掺量相差25%测算,取消32.5等级通用水泥后,预计水泥生产总量将减少4亿吨左右。
综上所述,全面取消32.5等级复合硅酸盐水泥,是党中央、国务院基于经济新常态、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的实际情况,经充分调研提出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的重要举措之一。海螺集团对此坚决拥护并积极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