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隅股份召开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来源: 来源: 金隅集团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3日

  5月17日,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北京市东城区环球贸易中心召开了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姜德义董事长主持会议,境内外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出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等境内外中介机构列席了本次会议。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为13人,其中A股股东12人,H股股东1人,代表5,961,419,8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3%。

  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17年度担保计划、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拟开展债权融资计划等14项议案,并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2016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形势,公司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准确把握市场规律,紧扣创新发展主题,顺势而为,锐意进取,在抓好生产经营任务的同时,着力推动非首都功能疏解、践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京津冀协同发展、融入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充分发挥服务首都功能,全年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中有升。特别是成功实施了金隅冀东战略重组,有效提高了京津冀地区熟料和水泥的集中度,规范了区域水泥业务市场秩序,打造了全国第三大水泥企业,经营效益显著提升。

  经股东大会批准,2016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约269,981.69万元;母公司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约201,222.65万元,截至2016年期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约1,233,436.83万元。本着及时回报股东、培育长期投资者、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公司拟以2016年末总股本10,677,771,1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6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总计人民币491,177,472.1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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