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加快进行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的工作,预计到2010年,该省将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不少于1000多万吨,淘汰工作将分5个阶段进行。
此次重点淘汰无水泥产品许可证企业、违法新建的立窑、干法中空窑、湿法窑、环保或水泥质量不达标企业的水泥生产能力等。淘汰工作分5个阶段进行:今年年底前重点淘汰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2006年以后违法新建的立窑;2008年6月30日前重点淘汰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外其他地区违法新建的立窑;2008年年底前重点淘汰干法中空窑与昆明市的湿法窑;2009年年底前重点淘汰昆明市、临沧市外其他地区的湿法窑以及昆明市盘龙区、五华区、官渡区、西山区、安宁市、呈贡县全部立窑;2010年年底前重点淘汰曲靖市麒麟区、普洱市思茅区、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的全部立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