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九年(续)
5月15日,黄石解放。
5月30日,军管代表王焕宇、姜珊、王健进驻大冶厂。
6月11日下午,军代表收缴旧厂警队枪支,由解放军接管。
6月15日,军管代表刘友三接管华新公司。
6月23日,汉口中国人民银行贷款,补发职工三个月的工资。
6月下旬,召开工会会员代表会,成立工会筹委会。
7月中句,全厂清理资财。
9月1日,中原临时人民政府公管企业部企密字21号文通知,华新公司隶属该部领导。
9月28日开始,按武汉军管会《国营企业薪资调正草案》评定全厂职工工资。11月24日获准执行。
11月3日,军代表刘友三另有任用,上级任命齐涛,王健为正、副代表。
11月6日,大冶厂科协成立。
11月27日,大冶厂团支部成立。
11月,发生水泥质量不合格9,567吨事故。
12月31日,全厂召开庆功评功大会。
一九五○年
3月11日,大冶厂工会正式成立。
4月,华新公司从武汉迁到黄石与新厂合并。
6月2日,成立了工厂管理委员会。同年,召开了职工代表会议。
8月,华新厂初步拟订与建立了考勤、交接班、人事管理、成本会计、统计工作等管理制度。
12月下旬,第二条生产线建成投产。
12月30日,中南工业部工办字工办字第604号文指示,改组华新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