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 郑州全市停止水泥罐车运输

来源: 来源: 澎湃新闻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2日

随着季节转换,我国北方地区已进入污染频发阶段,11月10日,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的紧急通知》,建议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等10个省辖市于11月10日2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及Ⅰ级响应。

据大河网消息,这是河南今年秋冬季首次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当日晚,根据最新会商结果,上述10城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下调为橙色,应急响应调整为Ⅱ级。

10个省辖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下调,全省统一启动Ⅱ级响应

据大河网11月10日消息,河南省近期将出现两次重污染过程,11月12日下午至14日上午,15日至17日,受高湿静稳和北东部两次反复传输的影响,北中部和西部将可能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

据此,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办下发紧急通知,建议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等10个省辖市于11月10日2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及Ⅰ级响应,漯河、三门峡、商丘、周口、驻马店、南阳、信阳市和济源示范区于11月10日2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及Ⅱ级响应。

11月10日晚,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的补充通知》,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河南省气象台、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最新会商结果,受气象条件变化影响,河南省部分区域大气污染程度可能有所降低,按照《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预案》有关要求,原《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的紧急通知》中涉及到的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等10个省辖市于11月10日2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及Ⅱ级响应,漯河、三门峡、商丘、周口、驻马店、南阳、信阳等7个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启动预警级别不变。

重污染天气期间规避管控的企业将严格处理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河南省对纳入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A级、绩效引领和绿色发展排行榜排名靠前以及民生保障类的企业,在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原则上鼓励企业实施自主减排和仅准许从事特定保障任务的生产经营;其他企业应严格按照2020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相应级别管控措施。

应急抢险、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可正常施工。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正常运输。

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办要求,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各地将重点加强对城市建成区及周边排污企业的管控力度,对应停未停、应限不限、预警前故意抬高排放量及用电量,或借“出于安全考虑无法停下来”“设备调试、检修”名义规避管控的企业依法依规严格处理。

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办要求各地要主动对社会发声,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倡导公众低碳生活、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和产品的使用,同心协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

郑州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实施停产或限产

郑州自10日22时启动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及Ⅱ级响应。

据郑州市政府官网消息,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期间,郑州市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活动。全市停止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

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实施停产或限产。停止建筑拆除施工,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室外电焊、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作业(经批准的应急抢险、一类民生工程在达标情况下可正常组织施工,二类民生工程项目、绿牌工地可进行除土石方作业外的其他工序作业);裸露场地应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郑州全市停止渣土运输(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工程、一类民生工程项目除外),停止办理渣土车电子通行证并进行锁定。全市停止水泥罐车、建筑物料运输(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一类民生、二类民生工程、绿牌工地除外),停止办理渣土车电子通行证并进行锁定。非道路移动机械(含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压路机、铺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按照减排清单允许橙色预警响应期间正常生产、施工的企业、工地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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