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生态唐山微发布消息:日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在线监控、分表计电、DCS等科技手段,结合现场执法检查,发现4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其中唐山奥成水泥有限公司、唐山市鑫兴水泥有限公司2家企业未执行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被公开曝光。具体如下:
唐山奥成水泥有限公司全顺分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2021年11月17日夜间,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水泥磨机温度较高,存在生产迹象,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期间存在生产行为,未落实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涉嫌违反《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丰润区分局已立案查处并移送公安机关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正在履行行政拘留程序。
唐山市鑫兴水泥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2021年11月18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调取11月17日、18日视频监控,显示水泥磨机有余温蒸汽,存在生产行为,未落实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涉嫌违反《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丰润区分局已立案查处并移送公安机关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正在履行行政拘留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