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部实现督察进驻

来源: 来源: 生态环境部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6日

2021年12月5日上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贵州省动员会在贵阳召开。至此,第二轮第五批4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部实现督察进驻。

在进驻动员会上,各督察组组长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部署、亲自指导推动,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形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全党全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的根本遵循,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心系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2021年以来,在出席多次中央和国际重要会议,以及每到一地考察调研时,都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持新发展理念的战略定力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决心。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关键举措,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立足服务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统筹好经济平稳运行、民生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好督察方向和重点。

四个省(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了动员讲话,表示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力做好督察配合工作。坚决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工作安排,做好情况介绍、资料提供、协调保障、督察整改、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确保督察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根据安排,第二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1个月。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督察组全体成员将严格执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接受被督察对象和社会监督。在后续工作中,将严格落实中央有关要求,进一步为基层减负,简化程序、优化流程,不断提高督察工作的精准性、针对性,确保有序有效完成督察任务。

第二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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