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协字〔2021〕 号
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建材行业“美诺福杯”建材化学分析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激励广大职工学知识、比技术、长技能,在建材行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37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建材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中建材联会发〔2021〕144号)的要求,中国水泥协会决定于2021年11月~2022年3月举办“2021年全国建材行业‘美诺福杯’建材化学分析工职业技能竞赛”,并委托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水泥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负责该项赛事的具体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水泥协会
组织单位:中国水泥协会标准和质量专业委员会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水泥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协办单位:上海美诺福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枣庄有限公司
各省(市)建材(水泥)质检站
竞赛成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全面负责大赛组织管理工作,组委会下设评判委员会和秘书处,评判委员会在竞赛组委会领导下,全面负责大赛的评审裁判工作;秘书处设在国家水泥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负责大赛组织管理、统筹协调、政策制定、赛务保障、技术文件制定和宣传推广等相关工作。
1.竞赛组委会
主 任:王郁涛
副主任:张庆华
2.评判委员会
裁 判 长:王瑞海
副裁判长:崔 健
3.组委会秘书处
秘 书 长:戴 平
副秘书长:王长安
竞赛成立监督委员会,监督委员会设立在国家建材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由李江担任监督委员会主任,主要负责大赛的赛事监督工作,以及裁判员的培训、取证,和参赛选手的职业技能评价、晋级、取证等相关工作。
二、大赛项目和参赛要求
(一)职业方向:水泥化学分析
(二)大赛项目
大赛设个人赛和团体赛两个项目。
(三)个人赛参赛选手要求
1、参赛选手为从事水泥化学分析相关专业或工种的从业人员,不受学历和职务的限制。
2、参赛选手应具有水泥化学分析操作技能的综合能力。同时应取得中级工(水泥化学分析工、理化检测工、水泥生产制造工、水泥生产工均可)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对于未取得中级工及以上的选手,本次大赛复赛前将组织培训及职业技能评价中级工考评,考评合格后颁发职业技能中级工证书。
3、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在2019年和2020年各类竞赛中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四)团体赛参赛选手要求
1、以集团(企业)为单位,参赛选手为本集团(企业)在职员工;
2、每个参赛队伍由三名选手组成,其中一名队长,两名队员;
3、每个集团(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组队参赛,参赛队伍数不限;
4、选手其他要求与个人赛相同。
三、大赛内容
大赛由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理论考试内容包括水泥化学分析相关标准、水泥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程、有效数字修约规则、化验室及质量控制基本知识、水泥化学分析设备及计量基础知识和安全操作要求等。实际操作要求选手按照大赛规定方法进行水泥化学成分分析。
复赛前,主办方将根据以上内容,组织参赛选手进行集中培训。
四、大赛实施
(一)个人赛实施方式
个人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初赛:2022年1月15日前完成。由各省(市)建材(水泥)质检站按照组委会分配的名额进行遴选,方式自定。获得2020年全国水泥化学分析大对比操作能手称号的人员可直接报名参加复赛,不占用所在省(市)复赛名额。
复赛和决赛:2022年3月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复赛为理论考试,选拔前六十名选手进入决赛,复赛成绩占总成绩的30%。
决赛为实操考核,决赛成绩占总成绩的70%。
(二)团体赛实施方式
团体赛分为复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复赛为理论考试,与个人赛的复赛同时进行,每队三人理论成绩总和为团队成绩,选拔前二十个团队进入决赛,复赛成绩占总成绩的30%。
决赛为实操考核,与个人赛决赛同时进行,每队三人实操成绩总和为团队成绩,决赛成绩占总成绩的70%。
如一人同时参加个人赛和团体赛,则其复赛考试成绩同时计入个人赛成绩和团体赛成绩。
五、裁判及有关事项
(一)裁判长由业内知名专家担任,裁判员由各省(市)建材(水泥)质检站、各水泥集团举荐业内技术精、裁判经验丰富的高级技术技能型人员担任。
(二)裁判员的培训及认证由国家建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裁判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年龄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10年以上,专业技术技能水平精湛,在行业内有影响力并得到广泛认可;
3、原则上应具有考评员资格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具有省级或行政级以上竞赛活动裁判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裁判员培训取证事宜详见《关于组织参加 2021 年全国建材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培训班的通知》(中水协字〔2021〕127号)。
六、表彰奖励
为了在全国水泥行业提倡“人人学技术,个个钻业务”的精神,本次大赛对竞赛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选手和单位给予奖励。
(一)对获得决赛前3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经核准后,报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奖牌和证书,并请所属企业给予物质奖励。
(二)对决赛中成绩第1~10名的选手授予“金牌化学分析能手”称号,第11~30名选手授予“银牌化学分析能手”称号,第31~60名选手授予“铜牌化学分析能手”称号,并对以上选手分别颁发证书和奖牌。
(三)大赛设团体一等奖3名,团体二等奖7名,团体三等奖10名,并颁发证书和奖牌。
(四)大赛设优秀裁判员、优秀组织奖、特别贡献奖若干个。
七、报名方式
(一)个人赛选手将《2021年全国建材行业“美诺福杯”建材化学分析工职业技能竞赛个人赛报名表》(附件1)发至各省(市)大赛报名联系人处。获得2020年水泥化学分析大对比操作能手称号的人员2022年1月15日前将附件1报名表发至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二)团体赛选手将《2021年全国建材行业“美诺福杯”建材化学分析工职业技能竞赛团体赛报名表》(附件2)于2022年1月15日发至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三)各省(市)大赛联系人信息见附件3。
八、有关要求
本届竞赛是国家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是水泥行业的一次全国性重要赛事,各单位应做好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初赛、复赛和决赛各主办单位应统筹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和各地对举办大型活动的要求,合理确定各赛事举办时间和地点。
各单位要认真审核选手信息,对于选手身份和实际不符的应取消该选手参赛成绩和相关荣誉。各单位要科学制定竞赛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要求命题,确保竞赛技术质量。要建立健全竞赛监督制度,加强赛事组织,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务求实效。要制定安全、卫生应急预案,明确专门机构和责任人,落实消防、人身、公共卫生等安全责任。
九、复赛和决赛地点及收费
(一)复赛和决赛地点:待定
(二)参赛期间食宿由秘书处统一安排,赛前培训和参赛期间食宿费用由报名单位承担。
复赛前培训费用:选手3000元/人(含培训费、培训教材、复赛期间食宿费等)。领队费用为1000元/人(含复赛期间食宿费等)。决赛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十、联系方式
组委会秘书处
联系单位:国家水泥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联 系 人:王长安(手机13381283367)
杜巧玲(手机13911368853)
联系电话:010-51167434
电子邮箱:duqiaoling@ctc.ac.cn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一号国检集团五层
附件:
附件1:2021年全国建材行业“美诺福杯”建材化学分析工职业技能竞赛个人赛报名表
附件2:2021年全国建材行业“美诺福杯”建材化学分析工职业技能竞赛团体赛报名表
附件3:各省(市)大赛联系人信息表
中国水泥协会
2021年12月13日
附件1
2021年全国建材行业“美诺福杯”建材化学分析工职业技能竞赛
个人赛报名表
姓 名 |
| 性 别 |
| 照片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 | |||||
出生日期 |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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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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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业 (工 种) |
| 职业技能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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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 从事本职业(工种)时间 |
| 邮政 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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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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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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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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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得的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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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其他竞赛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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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推荐单位(省市质检站)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
主要经历 | |||||||||
起止时间 | 在何单位学习、工作 | 证明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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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
(正面) |
(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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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1年全国建材行业“美诺福杯”建材化学分析工职业技能竞赛
团体赛报名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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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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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队伍信息 | ||||
成员 | 队长 | 队员1 | 队员2 |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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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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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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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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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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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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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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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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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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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各省(市)大赛报名联系人信息表
序号 | 省份 | 联系单位 | 联系人 | 电话 |
1 | 山东 |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朱跃华 | 13325105617 |
2 | 黑龙江 | 黑龙江省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 | 王宝君 | 15204503970 |
3 | 安徽 | 安徽省水泥质量监督检验站 | 蔡仲卫 | 13965024043 |
4 | 北京 | 北京金隅水泥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董晓丽 | 13121695650 |
5 | 湖北 | 湖北省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 孙辉 | 15327264072 |
6 | 四川 | 四川省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赵飞 | 13608082042 |
7 | 内蒙古 | 内蒙古自治区建材产品质量检验院 | 崔春霞 | 15947418113 |
8 | 吉林 | 吉林省建筑材料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 马金玲 | 13844850327 |
9 | 湖南 | 湖南省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授权站 | 李勇军 | 18975829399 |
10 | 河北 | 河北省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 宿西金 | 13582140653 |
11 | 浙江 |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 包东风 | 13906534749 |
12 | 广西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 唐文锋 | 13978808832 |
13 | 江西 | 江西省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 孙克 | 13330051666 |
14 | 山西 | 山西省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 李俊英 | 13935105917 |
15 | 海南 | 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 赵宏亮 | 13518843480 |
16 | 河南 | 河南省水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郑建国 | 13613863507 |
17 | 云南 | 云南省建筑材料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朱姝 | 13888859350 |
18 | 贵州 | 贵州省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王小平 | 13595136818 |
19 | 广东 | 广东省质量监督水泥检验站(广州) | 邓文红 | 13660079033 |
20 | 甘肃 | 甘肃省建材科研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黄萍 | 18609406387 |
21 | 福建 | 福建省水泥质量监督检验站 | 王艳萍 | 18850758630 |
22 | 天津 | 天津市质量监督检验站第21站 | 房跃 | 13502115416 |
23 | 陕西 | 陕西省装饰装修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 | 韩伟 | 18066808854 |
24 | 辽宁 | 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姜大伟 | 13514259785 |
25 | 江苏 | 江苏省建材产品质量检验站 | 梅国政 | 13813807181 |
26 | 重庆 | 重庆市水泥质量监督检验站 | 叶春玲 | 13708371185 |
27 | 新疆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材非金属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 张小伟 | 18599039365 |
28 | 宁夏 | 宁夏中测计量测试检验院 | 雷震 | 15825379166 |
29 | 上海、青海、西藏 | 国家水泥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 王长安 | 133812833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