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北唐山市治污减排行动调度会上获悉,自11月1日该市治污减排百日攻坚战打响以来,全市已淘汰落后水泥产能168万吨,关闭取缔非煤矿山企业共565家,无环保手续、污染严重企业50家,淘汰200立方米以下高炉9座。
按照11月初订立的百日攻坚行动目标,从11月初到2008年1月底,唐山市将对无证非法、污染重、能耗高、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901家企业予以关闭取缔,对516家环保设施不完善、污染物超标排放企业分别进行限期治理、停产治理,对68家企业的落后装备予以淘汰。据测算,全部1485家企业治理任务完成后,年可减少电力负荷32万千瓦;日减少用电量280万千瓦时、焦炭780吨、原煤870吨,三项合计折合标煤2350吨;年可减排二氧化硫8万多吨、烟粉尘7万多吨、化学需氧量16000多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