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2-07-26
所属地区: 陕西省
截止日期: 2022-08-16
招标公司: 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中铁三局西康高铁XKZQ-2标段第一批自购物资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中铁三局西康高铁XKZQ-2标段第一批自购物资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ZTGJ2022-CG043(二次)
招标条件
新建西安至安康高速铁路站前工程由《国铁集团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西安至安康高速铁路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0]577号)、《国铁集团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西安至安康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9]321号)、《国铁集团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西安至安康高速铁路调整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1]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成铁路客运专线陕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康铁路XKZQ-02标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物资钢材、型钢、钢绞线、水泥、粉煤灰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工程名称:中铁三局新建西康铁路XKZQ-2标段。
2.2 项目概况
西安至安康高铁XKZQ-02标段:新建西安至安康高速铁路站前工程XKZQ-2标,正线起讫里程DK22+878~DK46+582,长度23.704km。主要工程数量为路基1段/256.7m,桥梁2座/468.3m,隧道2座/22978m,秦岭太兴山隧道设置斜井3座/7316m,铺设无砟道床46.45铺轨公里,综合接地23.704正线公里,房屋1处/8m²等。
2.3 招标内容: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2.4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为:
1.钢材(GC01-02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得小于一年。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19-2021年)至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成立时间不足2年,提供最近1年审计报告);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及铁路最新标准;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两年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须取得CMA或CNAS或 CAL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提供一份。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19年至2021年投标物资在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两份(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或合同复印件及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招标人及其上级管理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商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签字并加盖鲜章),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钢材生产厂家必须为钢材名录内(详见附件名录)。
(9)投标人在所有钢材包件投标中至多可中一个包件。
2.型钢(XG01)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得小于一年。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6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19-2021年)至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成立时间不足2年,提供最近1年审计报告);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及铁路最新标准;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两年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须取得CMA或CNAS或 CAL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提供一份。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19年至2021年投标物资在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两份((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或合同复印件及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招标人及其上级管理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商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签字并加盖鲜章),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钢绞线(GJX01)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得小于一年。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低松驰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8万吨及以上;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经检验检测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19-2021年)至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成立时间不足2年,提供最近1年审计报告);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完善78990-;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及铁路最新标准;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两年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须取得CMA或CNAS或 CAL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提供一份。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19年至2021年投标物资在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两份(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或合同复印件及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招标人及其上级管理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商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签字并加盖鲜章),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水泥(SN01-03)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得小于一年。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产品2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SN03包件需具备低碱水泥生产能力,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19-2021年)至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成立时间不足2年,提供最近1年审计报告);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及铁路最新标准;产品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提供2019年至今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MA或CNAS或 CAL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各规格至少提供一份。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19年至2021年投标物资在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两份(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或合同复印件及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招标人及其上级管理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①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②投标人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③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9)投标人在所有水泥包件投标中至多可中一个包件。
5.粉煤灰(FMH01)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得小于一年。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有分选设备,粉煤灰年均产量不低于20万吨,具备生产I级、II级粉煤灰能力,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不接受二次加工的粉煤灰。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19-2021年)至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成立时间不足2年,提供最近1年审计报告),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各项指标均能满足《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和《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10及最新标准的要求、《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2017;《高速铁路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TB/T3432-2016)(适用梁场);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电厂)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0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上证书至少提供两种),投标产品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生产厂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专业检测机构(须取得CMA或CNAS或 CAL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各规格至少提供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19年至2021年投标物资在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两份(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或合同复印件及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招标人及其上级管理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①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电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若电厂粉煤灰是总经销的,代理商要提供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函,同时提供电厂针对该总经销商资格的授权函或合同协议书),不接受转授;且必须是该授权生产厂原厂生产的风选粉煤灰,不接受磨细粉煤灰;且生产商或总经销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②代理商投标时,出具的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资料均须加盖授权人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③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须接受招标人对粉煤灰装车、运输等环节的监管,并向招标人提供物流凭证等资料。
(8)投标人在所有粉煤灰包件投标中至多可中一个包件。
3.2 其他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本次招标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本次招标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
本次招标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
本次招标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国中铁、中铁三局集团公司及中铁三局集团桥隧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并处于限制期内的供应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7月30日,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注册并按要求成功办理CA锁后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确认及下载招标文件(联系方式:029-88661241、4006369888)。
4.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附件一,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以招标人财务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和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CA锁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确认投标,不能参与本次招投标,标书款将不予退还)。
开户名称: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帐 号:30205988004025
行 号:307100003078
电汇备注:三局西康+标书款+包件
4.3此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方式进行发售,不接受现场购买。标书款售后不退,不接受个人汇款。
4.4CA锁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确认投标后,请将①购买标书付款凭证②营业执照副本③加盖公章的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及可编辑的电子版(见招标公告附表2)发送扫描件至邮箱crcc1945@vip.qq.com,邮件主题为投标人名称+三局西康+包件号。请确保汇款备注中的包件号与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附表2)中的包件号一致,若不一致将以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2年8月16日09时00分至11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16日11时00分,递交方式及地点:投标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及投标文件,现场递交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0开标室(由因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为保证大家安全,递交投标文件入场时请各投标人自觉佩戴口罩)。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xggzyjy.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康高铁XKZQ-02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太乙宫镇上湾村中铁三局西康高铁项目部
联系人: 张梦尧
联系电话:13196362000
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 邮 编:100088
电子邮件:zbgsbfsyb@163.com
联系人:常佳宁 联系电话:15033469870
联系人:杨家宏 联系电话:18610866699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