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贵州省工信厅发布《关于开展水泥、玻璃行业产能核查的通知》称,称,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水泥、玻璃行业转型升级,推动新型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近期贵州省工信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省水泥、玻璃相关行业进行全面的摸排和产能核查专项研究,通过资料查阅、现场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核查企业建成产能、在建产能、拟建产能以及主体设备、主要工艺、实际生产经营等实际情况,形成产能核查报告。请各级工信部门督促相关企业做好资料收集和现场核查配合工作,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
同期,贵州省工信厅还发布了《关于开展钢铁、水泥等行业产能置换项目自查工作的通知》称,为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巩固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成果,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需要,决定组织对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产能置换项目开展自查工作。
工作对象:
贵州省内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不含光伏压延玻璃)行业,已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完成产能置换公告的建设项目。
排查内容:
切实了解掌握产能置换项目建设进展和用于置换产能退出情况。新建项目的推进情况;用于置换产能的退出情况,包括主要设备拆除、待处置设备设施后续处理计划打算等。
其他要求:
(一)认真梳理项目情况。涉及产能指标转入贵州省的产能置换项目,以及置换转出省外的产能,均应严格依照产能置换方案,再次逐项核实确定建设项目建设进展和转出产能的设备拆除退出完成情况。对于截止2024年5月底前,未按照产能置换方案完成拆除退出的生产线,应立即停产整改,限期完成拆除退出。
(二)提交总结报告。在对本地区产能置换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基础上,形成本地区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产能置换推进情况报告,连同产能置换完成情况表,于2024年6月28日前书面正式反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已完成产能置换公告但未实质性建设的项目,在与企业充分沟通基础上,明确项目的后续建设进度安排以及相关具体处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