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健全我国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动我国职业技能资格鉴定工作的不断完善和发展的关键。国家建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是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授权的考核鉴定机构,它将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任职资格条件,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逐步实现建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目前混凝土行业人才的总量、结构和素质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混凝土企业和质检单位接受正规性培训和具备上岗证书的技术人才短缺,因此进行混凝土行业试验员与质检员职业资格鉴定培训势在必行。
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由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混凝土技术发展中心将于2008年9月中上旬在北京举办第四期“混凝土行业试验员和质检员”岗位资格培训。此次培训主办单位将组织国内混凝土行业颇具权威的专家学者、教授和高级技术人员到场授课,同时注重理论与实际操作相结合,使从业人员通过学习和实践,能够系统地掌握混凝土试验和检测的专业知识,从而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提升行业的整体水平。本届培训将邀请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混凝土标准委员会等知名专家授课,欢迎大家踊跃报名参加。
一、培训班特色
1、 用混凝土培训会务组编制的培训讲义,有理论和实际经验的专家授课,内容丰富、授课形式多样、生动。
2、实操讲座教学模式:以实际操作主要内容,注重师生间的有效互动和学员知识和经验的共享,让学员在有限的时间内,学习和掌握课程中精华的内容,得到最大的收益。
二、培训对象和报名条件
培训对象混凝土公司、商品混凝土公司、预制构件厂、外加剂公司、质检、科研、监理等相关单位的相关人员。
1、申报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技能鉴定学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学徒期满的在职职工,本工种(专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人员;
(2)相关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
(3)通过自学达到初级技术水平的人员。
2、申报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技能鉴定学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经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本工种(专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
(2)未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本工种(专业)连续工作8年以上的人员;
(3)经批准的国家正规院校、技工学校中专以上学历毕(结)业生。
三、取得证书条件:
学员通过全部课程培训后,参加职业资格鉴定理论考试及实际操作考核,两项均合格后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理论知识采取闭卷笔答考试的方法,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操作技能考核,采用实际操作加问题解答的方式、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四、培训时间及内容
培训时间:2008年9月9日——13日,共5天时间(9日全天报到)。
培训内容:
1.计量法、质量法、标准法及检验员需掌握的基本知识;
2.混凝土行业各种新标准讲解;
3.新拌混凝土性能测试;
4.混凝土配合比计算方法与现场混凝土配合比调整讲解;
5.高性能混凝土配制技术及试验方法
6.混凝土各种原材料及外加剂试验方法;
7.混凝土常出现的问题及其解决办法;
8.混凝土的质量控制和验收规则;
9.混凝土无损检测技术;
10.考前辅导、理论考试、实践操作考核。
五、培训地点: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院内,乘车路线会前两周内通知
六、费用:
初级:1600元/人、中级:2000元/人,(费用包括:报名费、教材费、培训费、证书费用、专家辅导费、报考费、鉴定费、餐费等),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同一企业同时报名两人可获每人100元优惠。(为了确保学员学习质量,学员报名后,请先将200元报名费汇入会务组帐户,费用到帐后,会务组提前将学习资料邮寄给学员,学员可以提前预习,然后进行我们组织的专家串讲和考前辅导,200元报名费和资料费我们将在报到时的总费用总扣除。报到时统一开出发票)。
七、付款方式:
银行汇款
收款单位: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北京管庄支行
帐 号:0200006809014435177邮局汇款
地 址:北京朝阳区管庄建材工业技术情报所
收件人:《商品混凝土》编辑部
邮 编:100024
请注明:培训费
八、联系方式:
电 话:010-86003688 51164613 51164656 13621133572(汪军)
联系人:汪 军 传 真:010-65474277 电子邮箱:hntpx@126.com
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 混凝土技术发展中心
2008年5月7日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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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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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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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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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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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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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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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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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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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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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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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职业 (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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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技术 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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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证书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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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职业 (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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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种工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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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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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申 报 简 历 |
单 位 盖 章 | |||||
鉴 定 机 构 |
鉴定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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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合作单位 |
盖 章 年 月 日 | ||
鉴定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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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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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操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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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
培训 机构 |
盖 章 年 月 日 |
注:1.此表由考生、考生单位(或培训机构)填写 ,并于鉴定日前2周交到鉴定站进行审核,领取准考证
2.申报人参加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时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和2张2寸免冠标准证件彩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