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价五月起上调 工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拟提高2.72分
来源: 发布时间:2005年04月27日
据山东省物价局局长潘明桓介绍,国家发改委近日已下发通知,根据各地煤价上涨情况,决定自2005年5月1日起调整各省电价水平,山东省发电企业平均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85分。根据初步方案,从今年5月1日起,全省工业和非居民照明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拟提高2.72分;居民生活照明用电价格拟从每千瓦时0.52元提高到0.54元,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中小化肥厂、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暂不提高。
山东省这次电价调整,是根据国家煤电价格联动方案实施的,主要是解决2004年5月份以来电煤价格上涨对发电企业的影响问题,其中涨价因素的30%由发电企业承担。
近年来随着山东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是东部地区的发展,山东省开始出现区域性和季节性缺电。2005年山东省经济仍将继续快速增长,按增长率15%预测,电网最高负荷可突破2300万千瓦,而2005年新投产机组容量约220万千瓦,且大都在年底投产。有关部门预计2005年电力缺口最大为90万千瓦,在夏季用电高峰,供需形势非常严峻。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于世昌陈述了三大调价理由。一是购售电差价偏低。二是企业财务负担沉重。三是电网建设资本金严重不足。
2004年以来,煤电油运供求紧张局面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受资源紧张和其他因素影响,煤炭质量大幅下降。除了单纯煤炭价格的上涨,煤炭质量以及运杂费也增加了发电成本。2001年以来煤炭热值逐年下滑,去年12月份入厂热值4870大卡/公斤,较2001年下降了518大卡/公斤并呈逐步下降的趋势。煤质差增加了设备的磨损、维修成本以及安全运行,这些都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
电价上调,在一定程度上起了调整投资结构的作用。业内人士分析指出,电力短缺,有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等消费合理增长因素,更主要的是投资需求增长过快,特别是高耗能产业发展过猛,超过了资源承载能力。 本次调价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6个高耗能行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区分淘汰类、限制类、允许和鼓励类企业试行差别电价。这样一来,一些效益差、用电高的高耗能企业将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