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防止高耗能产业向中国的转移

来源: 发布时间:2005年07月05日
      经济参考报7月4日发表了该报记者谭浩、牛纪伟的文章:《一些跨国公司借投资向中国转移高耗能产业》。文中指出,为发展本地区经济,一些地方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出现了盲目引进国外高耗能产业或其中下游产品生产线的现象,在国内消耗过高的能源,并产生大量污染。

      有关专家认为,应防止一些跨国公司以投资为名向我国转移高耗能产业,加重我国能源紧张局面,并使本已十分脆弱的生态环境雪上加霜。

      从我国情况看,接受这种转移,引进外资,成立一些合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再出口,固然带来了GDP的增长,并解决了部分人口的就业问题,但我们付出的代价也非常巨大:资源被消耗掉了,污染被留下来了。在这样的“合作”中,我们似乎获得了不少实惠,但实际上西方发达国家才是最大的赢家。

      文章援引了一些专家的建议:一要提高国外企业进入我高耗能产业的门槛,制订相关的法律和统一的环境管理标准;二要形成专家咨询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三要适当提高高耗能产品的对外依存度;四要把有限的资源充分用在对国有资本具有控制力和影响力的自主产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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