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拟按照铜川中院裁定批准的公司重整计划,向冀东水泥申请不超过10亿元委托贷款资金进行偿债,授权董事长确定办理委托贷款的受托银行及金额。
秦岭水泥12月24日发布公告称,鉴于公司重整计划已经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冀东水泥作为重组方参与秦岭水泥破产重整,并有条件受让全体出资人让渡128,967,835股股份的议案,同时冀东水泥该次董事会议决议中承诺冀东水泥将以融资方式为公司重整计划中规定债务的清偿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部分债务的清偿提供委托贷款或担保的支持,保证偿债资金按重整计划规定的期限及时足额支付。同意按照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司重整计划,向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10亿元委托贷款资金进行偿债,授权董事长确定办理委托贷款的受托银行及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