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自产水泥散装率稳步提高,到目前,今年的散装率达到87%以上,比去年同期提高1个百分点,仍居全国领先地位,但散装水泥使用率却不足60%。为了促进散装水泥使用率的提高,市政府决定采取强制性措施。
发展散装水泥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重要举措。市委、市政府对此非常重视,采取一系列推动措施,统计至2004年底,天津市累计使用散装水泥4412.49万吨,节约水泥包装袋9亿个,节约包装费13.24亿元,折合优质木材145.6万立方米,按塑料编织袋计算,节约石油化工产品6.62万吨。而每使用一吨袋装水泥不仅大量浪费木材、石油资源,还将向空气排放3.96公斤的粉尘,而使用散装水泥仅排放粉尘0.13公斤,相差30倍以上。
为了提高散装水泥的使用率,市政府在最近推出的《天津市发展散装水泥管理办法》中提出了强制使用散装水泥的办法。该《办法》规定,天津市外环线以内、滨海新区建成区和其他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所在地范围内施工的建设工程,应当使用预拌砼,禁止现场搅拌砼;并规定,全市预拌砼、预拌砂浆企业,水泥制品企业必须使用散装水泥,不使用或不完全使用散装水泥的,由市或者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期改正,并处以每立方米砼100元或者每吨袋装水泥300元的罚款。
来源:天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