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营报 张荣旺
2006年,对企业来说最大的悬念莫过于税收制度改革了。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力争在2006年完成增值税转型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这两项税收改革到底能给企业带来什么变化和影响?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后,对内资企业就真的公平了吗?外资企业是否会弃中国而去?对企业的税收优惠是否会造成投资过热?
工资列支、税率下调对内资企业相当于减税
《中国经营报》: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2006年立法计划,在2006年8月的常委会会议上,将安排审议《企业所得税法》,并将此列为立法计划第一类的法律项目。《企业所得税法》的出台对我国企业有哪些影响?
王朝才:《企业所得税法》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两法合并,大的方向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统一实行法人所得税制;二是基本工资实行税前据实扣除,不再实行计税工资的办法;三是统一税收优惠政策的基本格局:形成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税收优惠政策新格局。具体税率会参考国际上和周边国家的一般水平及我国的财政承受能力,估计在25%~28%的范围内。
孙钢: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对内资企业有一定的减税效应,减负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内资企业工资可以放开,以前对内资企业采取计税工资制,只要职工的工资超过960元,企业就需要缴税。这一点实际上对内资企业很不利,因为现在技术人员的工资一般都高于960元。两法合并后就可以取消计税工资的做法,工资全部在成本列支,并提高折旧率、捐赠和广告的列支,向国际惯例靠拢。这些有利于内资企业积极引进人才和加快企业技术研发。
另一方面就是减税效应,两法合并会使内资企业的税率适当下调,也就是给企业让利。
张德勇:两税合并后对税率的调整不仅会降低内资企业的实际税负,更重要的是取消了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为双方创造了公平的竞争环境。同时,更有利于企业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进行技术创新和升级。估计有关的高新技术、环保等国家支持发展的产业,仍会继续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
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冲击并不大
《中国经营报》:有人担心,两税合并面临的最大挑战,是会对我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这种影响会有多大?
王朝才:我认为影响不大,对于国家急需引进的外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多会保留下来。而且我估计还会有一些新的优惠政策出台,如对于高新技术外资企业等的引进,估计还会出台一些优惠政策。
孙钢:外资企业进入中国早期是看中了中国的劳动力成本便宜;其次是中国的市场,中国的市场对外资有很强的吸引力。税收优惠并非吸引外资的首要因素,事实上外资更看重中国潜在的巨大市场、稳定的政治环境、健全的法律制度、廉价的劳动力、资源禀赋和产业集聚度等。
我国现在的投资环境已大有改善,外国投资者的关注点已从享受优惠政策转到占有中国市场上来,特别是在越来越多的大公司总部迁入之后。其次我国的产业集群优势日益增强,在这种形势下,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总体而言不会改变外资进入中国的决策,相反会优化我国引进的外资结构,提高我国的外资利用水平。
增值税改革利好企业技术升级
《中国经营报》:就外资企业而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在某种程度上是增税政策,而现在正在东北试点的增值税转型则是减税政策;两个政策一起出台,一增一减也许会有利于外资的稳定。而且财政部部长金人庆也明确表示,今年将力争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即将转型的增值税对企业有哪些影响?
王朝才:增值税转型应该是一个利好的政策,这样可以使企业投资增加抵扣的项目,可以促进和鼓励企业投资。而且鼓励设备更新改造,有利于促进整体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升级,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孙钢:增值税转型以后的确可以使企业缴的增值税少了些,但这方面影响并不大。尽管购进的固定资产是可以有一些抵扣,但企业即使不抵扣,也可以通过折旧慢慢地转嫁出去。因此增值税转型的实际好处是增加了企业的现金流量,等于增加了它的可支配货币。
增值税属于一种间接税,也就是说增值税的缴纳者是企业,但实际承担者却是消费者。增值税本身是由企业垫付,然后到销售回款有个时间差。转型以后企业垫付相对减少,也就相当于增加了企业的现金流量。
张德勇:我觉得总体上是一个减税政策,由于现行的增值税不能对投资进行抵扣,因此转型后的增值税主要作用在于促进投资、企业技术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
不过,我国目前处于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的关键时刻,从短期看,增值税转型可能会对劳动就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从长远看,增值税转型又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和比较优势的升级。而且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低水平发展不利于我国经济的长期增长,就业问题最终也需要依靠经济持续增长来解决。
《中国经营报》:增值税转型对各个具体行业的影响是否不同?
孙钢:增值税转型以后,受益较多的是一些有机构成比较高的资本密集型企业,如重型企业由于购买大型的重工业设备而可以扣税。在高科技企业中,影响也有所不同,如对有些软件企业影响就不大,而有些高科技企业需要购进高科技的精密仪器等会有一些好处。从总体上看,劳动密集型的企业受益并不太多,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企业收益相对较多。
税改不会引发经济过热
《中国经营报》:2004年以来,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居高不下,宏观调控仍处于关键时刻。在这一背景下,许多人提出了增值税转型改革时机与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问题,认为增值税转型改革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刺激作用,可能会加剧经济过热。
王朝才:这是两回事,国内的投资过热主要表现在房地产、水泥和钢铁等一些行业。而且从最近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来看,也可以发现我们国家的投资比例并不是原来的那么高。国家在对这些过热行业的控制不变的情况下,企业加大投资、设备升级和技术改造等对国民经济是一件好事。另外,对于私营企业的投资我们不必担心,我们主要担心的是一些国有企业在使用国家的资金盲目投资。
孙钢:实际上企业的投资决策更多受市场的影响,企业进行投资决策时主要考虑的是未来的市场,而不是税收的多少。如果企业预期未来市场好的话,即使不减税它也会投资。另外从东北试行的情况看,增值税转型并没有使东北的投资增加很多,还是在一个比较合理的范围。因此可以说,税收对企业的投资决策影响有限。
张德勇: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设备工具器具购置投资,只占固定资产投资的1/4左右;即使全国推开增值税转型改革,只允许固定资产中新增机器设备部分进行抵扣,对经济的总体影响也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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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增值税是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间接税。征收范围包括所有的工业生产环节、商业批发和零售环节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的劳务以及进口货物。
增值税试点:2004年9月,增值税转型改革以东北地区部分行业试点(实际上是扩大增值税抵扣的范围)为开端正式拉开了序幕。允许企业从当年7月1日以后购入机器设备投资中所含的增值税款,在缴纳增值税的时候予以扣除。
据官方初步统计,目前东北地区三省一市已有4万多户企业享受了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累计办理抵扣退税40多亿元。东北试点对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考虑到增值税转型改革在全国推开后财政的承受能力以及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有专家指出,可以在短期内采取过渡性措施,以缓解对财政收入和经济运行的过大影响。一是将抵扣限定在新增机器设备的范围内,然后再逐步过渡到全部固定资产;二是在限定抵扣范围的同时,可暂时采用增量环比抵扣。采用过渡性政策虽然会使增值税转型的政策效应大打折扣,但却能在一定时期内降低改革成本,不过这一政策只能作为过渡性措施,待时机成熟,应尽快将增量抵扣变为全额抵扣。
两税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的初步方案是: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大约在25%到28%之间;此次税制改革还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即将过去通行的“普惠制”改为以行业和地区为基础的“特惠制”,税收优惠将以产业优惠为主、地区优惠为辅,也就是不管是内资还是外资的高科技企业和环保企业等,依然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同时,地区优惠政策将由沿海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此次改革的过渡期为5年,方案出台前设立的外资企业,可以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方案公布后设立的外资企业,不再享受“超国民待遇”。并且为了加快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吸收引进先进技术,统一税制并不意味着税收优惠政策完全取消,对于一些在新税法颁行之后设立的属于高新技术领域或其他能够填补国内行业空白的企业,或者在国家鼓励投资地区设立的企业,国家仍将通过制定特惠目录的方式来对这部分企业实施税收减免优惠。
来源:中国经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