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积极推进公司责任实施 以提升企业竞争力

来源: 发布时间:2006年02月18日
    中新网 潘旭临
 
    记者从今日召开的“中国企业公司责任软竞争力峰会”获悉,中国政府正在制定适合国情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商务部、国资委已经把企业强化公司责任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 
 
  由商务部研究院和北京新世纪跨国公司研究所主办的“中国企业公司责任软竞争力峰会”吸引了众多世界著名跨国公司、中国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和民营企业集团的关注,二百多名中外知名企业高管出席。商务部、国资委等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致辞。 
 
  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主任王志乐教授称,本次会议旨在强化公司责任和公司责任标准制定,这与中国政府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及建立和谐社会的目标是一致的。他说,该中心已经对跨国公司以及中国公司最新的发展战略以及公司理念进行跟踪研究,并对三十余家世界著名跨国公司总部,五十家家跨国公司中国总部以及三十多家中国企业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进入新世纪以来跨国公司不仅在全球范围进行了战略、管理和治理结构的调整,而且对经营理念,特别是公司责任理念进行了深刻的调整,出现了强化公司责任的新潮流。 
 
  他表示,强化公司责任的新潮流已经延伸到中国,已经对跨国公司在中国的经营活动甚至对中国企业以及中国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深远的影响。一些中国企业开始积极应对全球范围这一新潮流,但是还有相当多的企业还不了解这一潮流,还处于被动状态。 
 
  在峰会上,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发布了《2006跨国公司中国报告》以及《软竞争力——跨国公司的公司责任理念》两个报告。两个报告系统地介绍了进入新世纪以来全球范围强化公司责任潮流形成过程,公司责任的主要内容以及如何在中国强化公司责任。该中心主任王志乐教授在大会以“强化公司责任提升企业软竞争力”为题介绍该中心的研究成果。 
 
  王志乐在报告中指出,该中心把股东责任、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统统纳入“公司责任”,把股东、社会和环境责任综合在一起在内的称为公司责任体系。与时下其他机构使用的“社会责任”、“企业公民”等概念有所不同。跨国公司研究中心认为“公司责任”概念更容易使企业理解和接受。 
 
    他认为,公益事业和慈善捐助是公司社会责任的重要表现,但不是公司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公司社会责任首要的是为公司利益相关者负责,包括公司员工、供应商、客户、社区等等。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司从一成立起就面临社会责任问题。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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