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呼市经济委员会、建设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使用袋装水泥的通知》,并对违规者做出了具体规定。
5月24日下午,记者来到呼市海东路“新舒园”建设工地看到,这里正在兴建6层砖混结构住宅楼。有一栋已经建至5层,另外三栋正在打地基。工人们正在浇灌柱子,现场搅拌机正在搅拌混凝土,在供料后台堆放了大量石子和袋装水泥。据一位装料工人讲,他们这次 混凝土浇灌量大约在30立方米左右。随后记者找到该工地一位负责人,询问他是否知道《关于全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使用袋装水泥的通知》,该负责人说不知道。
记者在“海腾花园”二期工程施工现场,同样看到该工地在浇灌混凝土,没有使用预拌混凝土。
记者在调查中看到,一些大型工程建设项目都能按《通知》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在呼伦南路正在兴建的东达广场,成吉思罕大街正在兴建的内蒙古体育馆工地所有浇灌的混凝土都是预拌混凝土。而在其它一些小型建筑工地用的是袋装水泥,现场搅拌混凝土。
《通知》规定,凡未按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擅自在现场搅拌的及未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的建设工程,一经查实,由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会同建筑市场执法队员令其停工并限期改正,并处以每立方米80元、最高不超过15000元的罚款。该《通知》下发后,记者对呼市在建项目进行调查,发现还有建筑工地在浇灌10立方米以上的混凝土,还在现场搅拌,并且使用袋装水泥,没有发现执法人员前来执法。
来源:北方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