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中心>行业

急企业之所急——新疆召开建材行业银企座谈会

更新日期: 2005年04月18日 【字体:
     在国家加强宏观调控、控制固定投资规模的形势下,水泥市场紧缩、新疆部分地区水泥企业出现了恶性竞争,竞相压价;另一方面,由于煤、电、油、运等价格攀升,水泥成本增加。2004年新疆水泥行业出现亏损,同时企业应收账款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大幅上升。由于以上原因,使得新疆水泥企业流动资金严重短缺。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构建银企合作的良好信息平台,加强银企双方沟通、理解和合作,实现双赢,新疆自治区经贸委、人行乌鲁木齐支行和新疆建材行办于4月8日召开了“自治区建材行业银企座谈会。
      企业代表认为:建材产品季节性很强,对资金的需求季节性也比较明显。103号文限制的是水泥行业低水平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而现在新疆水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普遍遇到了困难。对经营状况优、发展前景好、有成长性的企业应给予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希望银行正确理解和把握103号文的精神,鼓励地方和企业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方式发展日产4000吨和2000吨(西部地区)以上的新型干法水泥,防止投资过热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银行代表表示:目前对建材行业的信贷支持以短期、临时性周转资金为主。水泥行业属过热行业,银行对企业流动资金需求会慎重考虑,重点支持日产4000吨以上的新型干法水泥项目。对于企业,只要经济效益好、产品有销路、企业有发展前景的,都在支持范围,但对于国家明令淘汰的项目不予支持。与会担保公司也表示,将对建材工业的发展给予力所能及的支持与帮助。
      新疆建材行办吕志坚主任呼吁,银行在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同时,应充分考虑新疆建材企业的发展实际,帮助建材企业解决当前流动资金严重短缺的突出矛盾。
      摘自“中国建材报”
更多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文章
  • 暂无资料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