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协会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水泥协会
  • 暂无资料

首届中非国家水泥技术装备暨合作研讨会[2005.10.25 北京]

更新日期: 2005年08月29日 【字体: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承办单位:中国水泥协会
时间:  2005年10月25~26日
地点:  北京中民大厦        
非洲参会代表:主管水泥工业设计、施工、工程承包及水泥生产经营的政府官员和相关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非洲参会国家:塞拉利昂、利比里亚、加纳、尼日利亚、坦桑尼亚、赞比亚、乌干达、津巴布韦、博茨瓦纳、纳米比亚、莱索托、肯尼亚、埃塞俄比亚、厄立特里亚、索马里、苏丹、埃及、南非、利比亚、马拉维、斯威士兰、冈比亚等
中国参会单位:水泥设计院、设备制造厂商、工程承包安装公司、水泥制造商、物流贸易公司、各地水泥协会及行业主管部门等
 
研讨会议程:
详见中国水泥协会数字水泥网(www.xkdiek.com)“首届中非国家水泥技术及装备合作研讨会”的跟踪报道。 

收费标准:

1.参会费

参会费用为人民币1200元/人(含会刊制作、资料费及会议期间两天午餐费),每单位限派1-3名代表参加。

2.演讲

演讲收费标准以2000元/10分钟计算,不足10分钟按10分钟计算,费用包括会议室、投影仪、计算机、语音设备等。报名参加演讲的企业需在中国水泥界有一定的知名度、影响力。

推荐演讲人使用英文演讲,可自带翻译,如需组委会提供翻译,请提前声明, 翻译费用另计。

3.会刊广告

广告类型

色彩

价格(RMB

会刊封二

彩色

10000

会刊封三

彩色

9000

会刊封底

彩色

12000

内插首页

彩色

8000

内插

彩色

6000

内插

黑白

3000

4.住宿

住宿统一安排,费用:三星级380元人民币,四星级550元人民币。

报名及汇款截止时间:2005年9月30日

附件:申请表

报名者请下载申请表,填写后回寄我单位,我单位在收到申请表以及会费后,向贵公司发正式邀请函,各单位凭邀请函参会。

联络方式:
中国水泥协会
联系人:唐兴国(13126665565)  苏生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
邮编:100831
电话:010-68310319  88366129
传真:010-638310319
E-mail:tangxingguo@126.com
MSN:twuhuaguo@hotmail.com
QQ:56045455

 

邀请函

      非洲是当今世界唯一尚待全面开发的“市场处女地”,蕴藏着无限的商机。它是我国大力开拓海外市场和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的重要场所,也是世界消费层次最具多样化的地区,具有高档市场、低档市场、阿拉伯市场、印巴市场等不同需求的多样化市场。
 
      非洲国家工业基础薄弱,目前正在进行基础建设,尤其是建筑建材行业仍然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尤其是水泥工业拥有巨大的投资、发展潜力,广阔的市场。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特此委托中国水泥协会于2005年10月在北京举办2005年“非洲国家水泥行业官员与企业主管研修班”, 促进非洲国家与中国水泥行业间的技术、贸易合作,包括促进我国水泥工程公司、设计研究机构承包非洲国家水泥工程,促进我国的水泥装备、生产企业向非洲出口水泥技术、装备、产品,从而促进中非水泥工业的共同发展。为中国的企业走向非洲提供了一个世纪良机。届时将有来自埃及、南非、利比亚、埃塞俄比亚、利比里亚、加纳、尼日利亚等22个国家的建材行业政府主管官员和大型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前来参加研修班。

      为了促进中非水泥行业的进一步合作,中国水泥协会诚邀各水泥设计院、工程公司、生产企业、装备公司、外贸进出口公司以及来自阿拉伯国家的水泥的企业前来参加于2005年10月25-26日期间举办的“首届中非国家水泥技术装备合作研讨会”, 为中国企业走入非洲,踏入国际化市场,增强中国企业与非洲国家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达到中非国家在基础工业建设等方面共同发展的目的。

      非洲以其丰富的资源和潜在的广阔市场以及在世界上的特殊地位吸引着世界上的每个角落,中国水泥协会在此诚挚邀请国内企业加入这个国际进程,使中国企业走向世界,加速中国企业与国外市场的合作交流,希望中国企业的明天因为这个契机而蒸蒸日上!

中国水泥协会
2005年8月26

更多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文章
  • 暂无资料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