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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的初步意见

全国新型干法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现场交流会资料汇编

更新日期: 2006年05月24日 【字体: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
二○○五年七月

近期,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知》提出了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指导思想,明确了今明两年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点工作。《意见》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等七个方面,提出了发展循环经济的具体要求。这是党和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对我国今后缓解资源供需矛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障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建材行业在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需求、为国家建设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在大量消耗有限而不可再生的能源和矿产资源,一些落后的生产工艺还严重污染生态环境。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与建材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尤其对今后行业的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对建材行业而言是机遇更是挑战。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好《通知》和《意见》的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以发展循环经济为途径,以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加强调研,摸清底数,转变发展思路,明确规划目标;加强统计与标准化体系建设,促进行业依靠科技创新,深入开展“四节一利用”工作;广泛开展创建“节约型企业”活动,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促进建材工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调查研究,摸清行业在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情况,做好“十一五”发展规划研究工作
1.要会同各专业协会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着重摸清行业的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墙材革新等方面的情况。以构建节约型建材工业为目标,做好《我国建材工业的能源消耗状况和节能潜力研究》、《水泥工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综合利用资源的方针政策研究》、《现行产业政策分析与建议》等研究课题;配合国土资源部开展“十一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的制定工作,补充和完善建材工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的研究;着手开展建材工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方面的研究工作,分析行业综合利废现状、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挖掘潜力,明确方向和目标,用以指导行业深入开展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2.要指导和帮助各专业协会和各地方建材协会以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要指导原则,转变规划编制思路,突出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提出节能和综合利用的目标,做好“十一五”专业发展规划和区域发展规划。
3.按照发改委工业司的要求,做好“十一五”新型墙体材料发展专项规划和产业政策课题的研究,并在国务院批准发布《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和《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后,结合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尽快组织开展好宣传贯彻工作。
4.在协助企业制定“十一五”发展规划时,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既要继续坚持发展先进生产力,又要避免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支持大企业通过收购和兼并中小企业,以资本为纽带推动行业重组和结构调整,以免造成更大的浪费。
5.要加强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政府部门在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的重要工作,积极主动为政府部门在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规范等方面提供服务。当前,尤其要做好和发改委、建设部等部委的业务联系,建议在国家制定的“十一五”发展规划中,充分体现建材工业在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力争把建材工业和建筑业一起列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以促进建材工业和建筑业的密切配合和协调发展。

二、加强统计与标准化体系建设,促进行业依靠科技创新,深入开展“四节一利用”工作
1.要在做好建材产品产量、经济效益、出厂价格、固定资产投资、商品进出口、企业集团、重点监测企业统计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开辟能源统计、环保统计和原材料消耗统计。跟踪和指导建材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工作。
2.要根据行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围绕结构调整和“四节一利用”,加快推进行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尽快制修订建材产品标准,逐步建立建材行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完善建材主要耗能行业节能设计规范。通过标准的制修订和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促进结构调整。
3.要大力推进行业科技自主创新和集成创新,在行业科技奖评审工作中,引导各有关单位以构建节约型建材工业为目标,研究开发低品位原料、燃料的利用和工业废弃物的资源化技术,绿色、环保和节能型建筑材料及其制品的生产和应用技术,用于企业生产过程控制和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化技术。按照发改委环资司的要求,逐步建立建材行业发展循环经济技术支撑体系,制订建材行业发展循环经济先进适用技术目录。
4.要在近期发改委组织编制《“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方案》中,围绕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等五项重点节能工程,编制好建材工业节能项目的实施方案,突出结构调整,砖瓦、陶瓷等窑炉的节能改造,实施新型干法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开展浮法玻璃低温余热发电试点,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门窗,推动建筑节能等方面的内容,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引导行业大力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5.要会同水泥、砖瓦等协会,适时组织开展新型干法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现场交流、砖瓦行业节能利废经验交流和技术推广等活动,推动水泥行业余热发电项目的实施和砖瓦行业节能利废工作的开展。
6.要会同砖瓦、加气、砌块等协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精神,积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严禁挖田、毁田烧砖,推进第二批城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大力发展烧结空心砖、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制品,积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
7.要会同建筑卫生陶瓷、玻璃、玻璃钢等协会,积极组织开发、生产和推广节水、利用太阳能和风能等建材产品,满足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需要。
8.要认真贯彻《清洁生产促进法》,大力实施清洁生产,尽快使建材工业环保工作由“末端治理”向全过程控制的转变,实现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的有效控制,减少或防止建材产品在生产、使用过程中浪费资源和产生污染。首先从水泥行业开始,研究和建立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做好碎玻璃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逐步减少对外排放。[Page]
9.《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将于今年底到期,要积极会同水泥协会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取消该《办法》,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从使用环节入手,制定和完善相应政策措施,引导投资主体发展散装水泥的积极性,主要依靠市场的力量,推动散装水泥事业的发展。

三、广泛开展创建“节约型企业”活动,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
1.要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协会的责任和任务,把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迅速行动起来,配合国家有关方面开展的“资源节约行”活动,《中国建材》杂志、协会会讯要会同《中国建材报》及各专业协会的会刊,在全行业大张旗鼓、深入持久地宣传国务院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的精神,报道建材行业在这方面涌现出的典型企业。
2.要按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创建节约型社会实施方案》的要求,发挥协会为政府、为行业、为企业的服务功能,积极组织会员企业开展创建“节约型企业”活动,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创建一批节约型建材企业。
3.建材协会和各专业协会要认真总结各自行业在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探索符合行业实际情况的资源节约路子。同时,要密切关注建材行业发展循环经济的试点工作,积极开展发展循环经济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调研活动,及时总结经验,发现行业典型,用先进事迹引导行业发展,为加快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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