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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地区国税规范水泥行业税收半年增收千万

更新日期: 2006年08月23日 【字体:

      铜仁地区国税局今年对水泥行业的税收征管进行专项整顿和规范,纠正了一些地方政府此前出台的违规“税收优惠”,严肃国税征收。该行业照章如数纳税后,今年1至7月的税款就比去年同期增收1026万。

  铜仁地区有15户水泥生产企业,均达到了一般纳税人标准。但是,该行业此前没有一户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大多企业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甚至有些企业还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据悉,水泥生产企业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是17%,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是6%。

  有知情人士说,铜仁地区国有水泥企业大部分被重组或租赁,一些地方政府为发展地方经济和涵养税源,把这些企业视为招商引资企业,并许诺给予它们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这是15户企业未照章如数纳税的重要原因。如此,造成了税收流失。

  从去年底,铜仁地区国税局开始和地方政府协商,拟对水泥行业依法严肃国税征收。今年初,即开始对水泥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整顿和规范,加强对企业的税法宣传,派遣专人对水泥生产企业进行纳税辅导,建立健全账务。15户水泥生产企业全部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实行查账征收,促进了税收收入的大幅增长。

  水泥行业国税依法征收,企业也未叫苦连天。铜仁地区浙峰水泥厂负责人说:“现在,我们虽然每月缴税比原来多一倍多,但我们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使销售渠道通畅多了,销售额也大幅增长。”此外,企业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后,也使得它今后利用废渣生产的水泥能够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来源: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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