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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对水泥等高耗能企业实行“区域限批”

更新日期: 2008年09月16日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字体:

    很长时间了,青海湟水流域环境污染问题成了顽疾。今年青海省各级政府及环保部门重拳出击,经过几个月的“区域限批”和“挂牌督办”等措施,湟水流域环境污染得到了有效遏制。这是9月12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西宁市对辖区内钢铁、水泥、铁合金、化工等企业突出的环境问题开展了整治。责令8家企业停产治理,1家钢铁、6家水泥、13家化工企业被限期治理。目前,西宁市及所辖各县所有被责令停产治理或限期治理的水泥、铁合金企业共投入5800多万元,按政府及环保部门要求整改。同时,四区三县人民政府结合西宁市煤烟型污染集中整治实施意见,对辖区内现存的所有不达标、污染严重的燃煤锅炉实施限期治理,力争在9月底前全面完成300台800蒸吨的污染治理任务。海东地区责令8家水泥、铁合金企业停产整治,20家企业被限期整治,34家小石灰加工企业被责令停产搬迁。海北藏族自治州环保部门加强了对铁合金企业监管工作,责令两家铁合金、两化硅企业停产整治。

    今后,青海省将巩固整治成果,杜绝污染反弹,并进一步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综合整治,解决环境污染治理不彻底的问题。实现废水、废气、废渣和噪声的全面达标排放,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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