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水泥窑协同处置”相关国家标准审查会在津召开
2010年5月14日,《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规范》送审稿审查会及《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工程设计规范》编制工作大纲审查会在天津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司、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中国水泥协会、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的领导,国内知名水泥企业及各兄弟设计院的专家共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站长吴佐民主持,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隋明洁代表《规范》主编单位致欢迎词。中国水泥协会副会长曾学敏任审查组组长,组织了审查工作。会议听取了主要编制人李惠介绍《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规范》在征求意见稿基础上修改情况。经质询和讨论,对具体的条款和文字表述进行反复斟酌修改,审查专家认为送审稿的章节设置合理、编写格式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的相关规定,技术内容翔实、数据可靠,可操作性强,与相关标准协调一致,一致同意通过《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规范》国家标准送审稿审查,并建议编制组按照审查意见对送审稿认真修改后,尽快形成报批稿上报。
5月14日下午,审查委员会听取了编制组组长天津水泥院技术研发中心常务副主任胡芝娟关于《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工程设计规范》编制工作大纲工作的汇报,对大纲逐条进行了审查。经过与会代表的充分讨论,认为本次大纲的编写指导思想和原则明确、编制组成员及分工合理,工作进度计划可行,《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工程设计规范》框架、章节、提纲合适。建议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多做调研,与现行相关标准协调一致,力争在一年半时间内完成规范的编写工作。会议要求编制组按照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工程设计规范》编制工作大纲内容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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