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中心>投资
  • 暂无资料

国家发改委酝酿推出基础设施私募债券

更新日期: 2012年08月08日 来源: 中华建筑报 【字体:
摘要:国家发改委拟考虑以私募债券形式,突破现行法律框架下对债券规模和发行主体利润的限制。由于这类项目有政府补贴和稳定现金流,因此到期偿债风险可控。
 笔者日前获悉,国家发改委正在酝酿推出针对城市地铁、城际轨道交通等项目的基础设施私募债券。
 
  一直以来,由于市政等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额高,需长期债券融资才能部分解决资金问题。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债券发行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40%、发行主体过去3年需盈利等条件约束,类似项目不适合现行的企业债券发行制度。特别是在铁道部退出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后,该类项目融资主体变为地方政府及其背后的融资平台,因此对资金需求进一步加大。鉴于此,国家发改委拟考虑以私募债券形式,突破现行法律框架下对债券规模和发行主体利润的限制。由于这类项目有政府补贴和稳定现金流,因此到期偿债风险可控。
 
  为了规避地方融资平台风险,国家发改委还酝酿建立一套城市综合信用评价体系。这意味着,除对城投公司发债主体进行评价外,今后还可能对债券发行所在地的政府信用进行综合评级。建立城市综合信用评价体系,还有利于与今后可能出台的由事先审核向事后检查的备案制度相衔接。以地方城投公司为主体的企业债券向以地方政府为主体的市政债券过渡,将是发展方向。
更多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