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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等国标通过审查

更新日期: 2013年01月08日 来源: 中国建材报 【字体:
摘要:日前,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联合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玻璃纤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全国工业玻璃和特种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等3项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审查会,这3项能耗限额国标通过审查。

  日前,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联合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玻璃纤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全国工业玻璃和特种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等3项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审查会,这3项能耗限额国标通过审查。

  会议听取了各能耗限额标准编制工作组对标准制定的背景、标准编制过程和标准研究主要内容的汇报,对标准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讨论,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询问。由21位委员和专家组成的审查组本着科学求实、认真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对标准送审稿的各项内容经行了充分、细致的讨论和逐章逐条的审查,提出了修改意见。

  会议认为,各标准编制工作组依据目前国内各行业的产业结构、技术水平现状及相关国家产业政策,特别是反映我国各行业生产技术的进步,确定了适合我国水泥、玻纤和铸石行业实际情况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指标,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家水平,符合国家节能降耗政策。

  会议认为,在《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修订中首次增加了生料制备工段电耗、熟料烧成工段煤耗、熟料烧成工段电耗和水泥制备工段电耗4个分步能耗指标,具有创新性,使标准的实施和能源的管理更为科学。

  会议表示,新制修订的标准贯彻实施后,将促使各行业的企业加强能源管理,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在生产工艺、设备和质量等方面,采取措施降低生产能耗,从而进一步推动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控制总量、淘汰落后产能、规范行业发展,对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同意《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等3项能耗限额国家标准通过审查,同时建议标准编制工作组按照审查修改意见的要求,对标准文本进行适当修改后形成报批稿,按规定程序报批,并做好以后的宣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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