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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东水泥通过变更为“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等系列议案

更新日期: 2015年11月25日 来源: 巢东水泥 【字体:
摘要: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王彪先生、副总会计师赵军先生、副总经理姚旭先生、副总会计师赵军先生和董事会秘书谢旻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聘任荣学堂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钟刚先生、孟庆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桂晓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公司拟将其名称由“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高管辞职并聘任高管的公告,以及公告公司第六届十九次董事会通过更名为“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等系列议案。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管辞职并聘任高管的公告显示: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王彪先生、副总会计师赵军先生、副总经理姚旭先生、副总会计师赵军先生和董事会秘书谢旻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上辞职事项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时起生效。在此,公司董事会对王彪先生、姚旭先生、赵军先生和谢旻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付出的辛勤劳动和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徐立新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于2015年11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聘荣学堂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选聘钟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选聘孟庆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选聘桂晓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和《关于选聘桂晓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荣学堂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钟刚先生、孟庆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桂晓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对本次拟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任职条件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所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多年的企业管理或相关工作经历,其经验和能力可以胜任所聘任的工作。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附:荣学堂先生、钟钢先生、孟庆立先生和桂晓斌先生简历
 
    荣学堂先生,196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87年7月至2001年4月,在安徽省再生资源公司先后任业务员、会计员、财务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1年4月至2009年11月,任安徽省天诚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年9月至2015年8月,历任合肥德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期间兼任广德德善、马鞍山德善、滁州德善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安徽新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钟钢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经济师。1992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1992年至2000年任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寿春路支行副行长,2001年至2014年任招商银行合肥分行政务区支行行长。现任安徽德合典当有限公司董事长。
 
    孟庆立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税务师。1994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统计学专业。1994年7月至2003年7月,就职于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国元证券、国元信托前身),先后在国内金融部、稽核部及国际金融部工作。2003年7月至2010年10月,就职于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先后在项目评审部、公司业务部从事总经理职务。2010年10月至2011年9月,就职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工作,任公司业务四部总经理职务。2011年9月至2013年3月,就职于安徽盛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财务副总裁职务。2013年4月至今,就职于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德润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
 
    桂晓斌先生,197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7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省供销社财务审计处、企业管理办公室科员、主任科员;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股份公司子公司安徽辉隆皖淮农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股份公司子公司安徽辉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股份公司董事。现任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安徽新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公告: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十九次董事会于2015年11月24日在辉隆大厦八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1月17日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参会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立新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提出并经过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企业名称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及发展战略需要,公司拟将其名称由“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简称由“巢东股份”变更为“新力金融”。
 
    二、审议通过《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
 
    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战略需要,公司拟变更其名称,因此需将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章程: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ANHUI CHAODONG CEMENT CO.,LTD.
 
    修订为: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ANHUI XINLI FINANCE CO.,LTD.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聘荣学堂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总经理王彪先生已职去总经理职务,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选聘荣学堂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聘钟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副总经理姚旭先生已职去副总经理职务,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选聘钟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聘孟庆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副总经理姚旭先生已职去副总经理职务,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选聘孟庆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聘桂晓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鉴于公司副总会计师赵军先生已职去副总会计师职务,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选聘桂晓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职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聘桂晓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谢旻女士已职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选聘桂晓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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