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信厅关于对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产能置换的公示
摘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工信部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17〕337号)要求,现将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进行公示。
关于对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 产能置换的公示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工信部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17〕337号)要求,现将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进行公示,对产能置换方案如有异议,请致电我厅反映。
公 示 期:2018年9月7日—2018年9月14日
联 系 人:原材料工业处 陆莹
联系电话:029-63915595
注:《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陕政发〔2018〕16号)正在修订,置换比例等相关内容如有新的规定,将按程序进行审核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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