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进口水泥熟料质量监管,推动水泥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中国水泥协会 国际合作部
陈飞、唐兴、娄婷
“十三五”期间,水泥行业在产能严重过剩的背景下,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控制新增产能,积极推行错峰生产政策,强化行业自律诚信,坚持企业科技创新,加大质量管控和环保投入,逐步走上了行业效益稳增长的局面。但是,自2017年以来,周边国家大量向我国沿海省份出口水泥和熟料产品,极大地冲击了我国水泥市场的稳定性,破坏了我国水泥行业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的良好局面。在现行进口水泥(熟料)检验管理办法下,进口水泥(熟料)产品存在一定的质量安全隐患,多层贸易造成产品质量不易追溯,问题产品投诉无门,无组织卸装造成新的环境污染源,尤其对执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我国水泥企业,造成了一定的市场不公平竞争行为。过去几年,中国水泥协会一直就加强水泥产品质量监管、规范水泥市场秩序等向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等提交相关政策建议和市场分析汇报。2021年5月25日,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提升水泥产品质量,规范水泥市场秩序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为水泥行业“十四五”期间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注入一剂“强心针”。针对进口水泥熟料现存问题和工作建议,协会意见如下:
1、进口水泥熟料情况
据中国水泥协会统计,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1609条,比2019年减少了15条,熟料设计生产能力为18.4亿吨,实际运营能力超过20亿吨。2020年,熟料实际产量为15.79亿吨,按照实际运营能力的产能利用率为77.5%,产能利用率水平仍未达到合理区间。
表1:中国水泥熟料设计产能及产能利用率(2011-2020年)
(数据来源:中国水泥协会)
注:熟料产能利用率按照年度熟料实际运营产能计算
从上述图表可知,目前水泥行业产能严重过剩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国办2016年34号文件要求“十三五”末目标产能利用率达到合理区间,而2020年仅维持在77.5%,距离合理区间的85%产能利用率相差甚远,如果没有错峰生产政策引导,淮河以北省份水泥企业年错峰停窑100多天,我国水泥市场供需严重失衡,整个行业会处于全面亏损局面。而东南亚国家因经济增长快速,水泥企业投产逐年猛增,在缺少政府宏观政策调控下,水泥产能严重过剩,为解决供大于求矛盾,寻求出口水泥(熟料)来缓解市场压力。
据统计,2016年~2020年我国熟料进口量大幅度增长,其中,2017年和2018年分别同比增长了1870.4%和1354.7%,进口量增长迅猛。2020年,水泥及熟料进口总量为3679.4万吨,同比增长49.4%,高于出口总量3384.6万吨。进口熟料已经连续三年大幅增长,进口水泥熟料总量为3337万吨,同比增长47%。
表2:水泥和熟料进出口量(2001-2020)
2021年1-4月,熟料进口量为837.88万吨,同比增长32.5%,平均到岸价(CIF)为45美金/吨,与2018-2020年基本持平。其中,从越南进口648.42万吨,占进口总量的77.4%。4月份单月进口量为265.95万吨,同比增加107.64万吨,增幅达68%。4月单月从越南进口熟料208万吨,占当月总量78.2%。
表3:熟料进口量、进口均价、国内均价(2011-2020)
(来源:海关总署、CCA数字水泥)
从近些年中国进口熟料来源地及进口量来看,进口水泥熟料主要来自越南、泰国、印尼、韩国、日本等国,其中,越南是中国进口熟料最主要的来源国。2020年,进口熟料来源国主要有越南、印尼、泰国和日本。中国从越南进口最多,达1980万吨,同比增长29%,占全部进口量的59%;从印尼、泰国和日本进口量分别占总进口量的10%、9.9%和8.2%。
表4:进口熟料来源国占比(2020年)
(来源:海关总署、CCA数字水泥)
表5:进口熟料来源国及占比(2018-2020年)
(来源:海关总署、CCA数字水泥)
二、中越水泥熟料标准对比
现行制度下,我国在进口水泥及水泥熟料方面存在监管和准入制度上的缺失。以进口量最大的越南水泥熟料为例,该国水泥和熟料的生产技术水平总体落后于国内,矿山开采、排污标准、环境安全性能方面的要求也远低于国内标准,因此,进口水泥、熟料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和环保隐患。
越南出口水泥熟料主要依据 TCVN 7014:2002标准执行,和我国《硅酸盐水泥熟料》GB 21372还是有较大的区别。
首先,在TCVN 7024:2202中,根据其产品强度性能,分为CPC30、CPC40、CPC50、CPC60四个等级,不同等级的3d和28d强度也不完全一样,而在GB 21372中我们并不区分不同强度等级水泥熟料。在游离氧化钙、氧化镁、不溶物等指标上要求基本一致,个别指标有所差距。故而越南出口至我国水泥熟料,最主要的是3d和28d强度可能不符合我国标准要求。
据《中越水泥标准对比分析研究》,两国的水泥产品标准也不完全接轨,我国的水泥技术标准在标准设置、水泥分类、水泥的强度等级这些方面的划分更加系统、明确,国标的部分技术指标严于越标。
我国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规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分为6个强度等级,而普通硅酸盐水泥分为4个强度等级。而越南水泥标准规定与我国标准大不相同,越南水泥并没有规定早强型水泥强度等级,同时每种水泥都只规定3个强度等级。
图1:中越水泥强度等级分类 MPa
来源:《中越水泥标准对比分析研究》
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规定了六大通用水泥的强度指标,同种水泥不同强度等级水泥强度要求亦不相同,国标规定不同龄期的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作为标准,一般以水泥胶砂试体养护72h±45min抗压抗折试验结果为早期强度龄期,且不同强度等级、不同品种的水泥早期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各自都有规定。标准强度龄期一般以28d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为准,各种水泥28d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指标必须在标准规定的范围内。
越南水泥标准强度等级指标均分为3个等级。强度龄期与国内相同,早期强度龄期以3d抗压强度为标准,28d抗压强度龄期与标准规定的强度等级一致。同时,水泥3d、28d抗压强度指标,越标规定不同品种水泥均无上限值的规定,最低抗压强度必须与强度等级一致,这与我国水泥标准规定是相一致的。对于水泥的抗折强度,越南水泥标准中并无相关规定,水泥的抗折强度并不作为水泥的力学指标。
由此,仅从标准和质量风险来看,进口熟料的3d和28d强度,尤为重要。
三、对于进口水泥熟料质量的建议
2017年,中国水泥协会执行会长孔祥忠在《建立“水泥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一文中指出:建立水泥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对于强化水泥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完善水泥产品质量监管的各项基本环节和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为水泥产品“戴上”追溯标签,记录产品重要信息,可对水泥产品的主要成分—熟料进行源头控制,并强化生产、流通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而建立一套完善的水泥产品可追溯体系,不能缺少对进口水泥和水泥熟料的追溯。根据《意见》精神,我会现提出工作建议如下:
1.企业资质:
出口我国水泥(熟料)的生产企业,应当符合我国和当地法律法规要求,并且至少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进出口水泥(熟料)的贸易公司,也应当符合我国和当地法律法规要求,对进出口水泥(熟料)产品质量要承担责任。
2.商品检验:
进口熟料不宜混装,初次进入我国的水泥熟料产品,需要由海关指定的质检机构进行全部的型式试验检验(含28d强度),检验全项合格后方可通关。连续出口至我国的水泥熟料产品,也需每12个月进行一次全部型式试验检验(含28d强度)。
3.质量监督:
进入到中国市场流通的进口水泥熟料,须符合GB/T 21372等相关标准的全部要求,进入市场流通前其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应当由国内有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全项的型式试验报告。进口熟料作为工业品,依法依规纳入监督抽查计划。市场监管部门委托行业协会和技术机构共同对进口水泥(熟料)开展风险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
4.行业协会:
进出口水泥熟料的生产企业和贸易企业应当接受中国水泥协会的业务指导,定期如实地提供相关生产数据,由协会委托技术机构定期对进口水泥熟料及产品品质进行评价并对社会公布。
借助数字化、智能化、物联网等手段,对国外水泥和水泥熟料生产商、进口商、国内水泥熟料粉磨企业、国内水泥经销商和水泥使用方进行全流程信息采集和跟踪,依靠专业协会,联合各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对于进入本区域、市场的进口水泥、熟料,实行备案制,及时登记和监管;实现质量和安全责任主体的全程可追溯。
四、结语
水泥是国民经济建设中不可替代的重要基础原材料,广泛应用于工业、农业、交通、水利、军事工程中,其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环境安全和经济安全;水泥产品又涉及国家产业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是国家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工作重点。在行业转型升级、去产能的关键时期,高质量发展已经成为水泥行业发展的主线。利用落后的生产技术、粗放的管理压低成本的进口水泥、熟料,严重破坏了国内水泥行业的健康竞争环境,更对建筑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埋下了极大的隐患。
下一步,中国水泥协会将进一步组织行业力量,推动《意见》精神落地,强化进口水泥(熟料)质量监管,建立“水泥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促进“十四五”期间水泥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路东义,林喜华,赵士豪,班录江,何凯,叶鸿宏,何欣.中越水泥标准对比分析研究[J].商品混凝土,2020,(3):6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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