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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不抵债,又一水泥企业破产清算!

更新日期: 2021年11月24日 来源: 全国企业破产重组案件信息网 【字体:
摘要:吉化集团吉林市化钢水泥厂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不抵债为由,向法院申请对该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日前,全国企业破产重组案件信息网发布吉林省吉林市中级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书显示,吉化集团吉林市化钢水泥厂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不抵债为由,向法院申请对该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据吉林省吉林市中级法院查明: 吉化集团吉林市化钢水泥厂成立于1981年1月9日,登记机关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住所地位于吉林市龙潭区合肥路三号,企业类型为集体所有制,公司法建代表人赵国强,注册资本10,995, 000.00元。公司经营范围:水泥制造、企业管理。该公司提供的审计机构所作的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7月31日,吉化集团君林市化钢水泥广资产账面总额为25, 944, 703.37元,负债账面总额为44,918, 222.18元。公司已停止生产经营。

目前吉林省吉林市中级法院已受理吉化集团吉林市化钢水泥厂的破产清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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