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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行业试点地区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方案

更新日期: 2022年12月27日 来源: 中国建材报 【字体:
摘要:生态环境部在2022年10月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中再次强调,“稳妥有序地推进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逐步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进一步丰富交易主体、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

生态环境部在2022年10月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中再次强调,“稳妥有序地推进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逐步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进一步丰富交易主体、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

水泥行业可能在未来1~2年内进入全国碳市场,建议水泥行业在进入全国碳市场之前做好基础建设工作,尽快制定完善配套的水泥行业碳交易边界的碳排放核算方法、配额分配方案等文件,为水泥行业尽快进入全国碳市场做好准备。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推动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政策工具,可有效推动能源结构调整、节能和提高能效、生态保护补偿等。通过市场机制可支持地方和企业在推动减排的同时妥善处理发展与减排的关系。

自2020年12月起,生态环境部陆续印发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和《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等文件,建立了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核查等配套制度。

2021年7月16日,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率先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00余家,覆盖约45亿吨二氧化碳排放量,是全球规模最大的碳市场。

截至2022年10月21日,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1.96亿吨,累计成交额85.8亿元,市场运行总体平稳有序。

2022年11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22年12月2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的通知,进一步对电力行业碳交易履约边界的碳排放核算方法及核查要求等作了规定。

随着全国碳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包括建材、有色、钢铁等其他重点排放行业将逐步纳入全国碳市场交易。

北京市、广东省、湖北省、重庆市、天津市、福建省中均有水泥企业参与碳交易,2020年度共有170余个企业参与了试点地区碳市场。

北京市:基准线法分配

2022年4月,北京市生态环境厅发布《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2年本市重点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京环发〔2022〕7号),并发布了《北京市重点碳排放单位配额核定方法》。

北京市目前有2家水泥企业,这2家水泥企业需在严格控制碳排放总量前提下,按照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相关规定履行年度控制二氧化碳排放责任,参与北京市试点地区碳排放交易相关工作。

北京市采用逐年免费分配配额的机制,对于水泥行业将根据其履约年度经核查确认的实际生产量或服务量等生产经营数据,按照“多退少补”原则,予以调整配额。同时北京市预留不超过年度配额总量5%用于定期拍卖和临时拍卖。

北京市水泥行业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法在2013—2020年度采用的是历史排放总量法核定,配额数据将历史基准年排放量乘以控排系数计算得到,见表1。

2021年至今,水泥制造行业重点碳排放单位二氧化碳配额总量采用基准线法核定,包括熟料生产配额和废弃物协同处置配额两部分,分别为熟料生产量和废弃物协同处置乘以对应的基准值计算得到。

广东省:基准线法分配

2022年12月4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的通知》(粤环〔2022〕14号),并发布《广东省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

2022 年广东省碳排放配额实行部分免费发放和部分有偿发放,水泥企业的免费配额比例为 96%。2022年度总共有约61家水泥企业参与广东省试点地区碳市场,其中1家新建企业。表2汇总了广东省2019—2022年度的水泥企业个数。

广东省水泥企业配额分配按照生产工序分为四个部分:熟料生产、水泥粉磨、矿山开采和其他粉磨(除水泥外的其他粉磨产品,例如微粉等),配额为本企业各生产工序配额之和。熟料生产、水泥粉磨采用基准线法分配,其他粉磨采用历史强度法,矿山开采采用历史排放法分配。

对比数据可知,水泥生产线基准值数值2022年度相较于2021年度未发生变化;熟料生产配额年度下降系数、水泥粉磨配额年度下降系数、矿山开采配额年度下降系数、其他粉磨配额年度下降系数,均由2021年度的0.99调整为2022年度的1。

湖北省:标杆法分配

2022年11月11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湖北省2021年度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的通知(鄂环发〔2022〕27号),并发布《湖北省2021年度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

湖北省试点地区配额实行免费分配。2021年度湖北省共有339家企业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范围,其中有45家水泥企业。

2021年度水泥企业采用标杆法计算配额,计算方法为:企业实际应发配额=2021年实际产量×行业标杆值×市场调节因子。

其中2021年度标杆值采用湖北2020年位于第50%位水泥企业的单位熟料碳排放量。水泥企业配额分配的核算边界从原燃材料进入生厂区均化开始,包括水泥原燃料及生料制备、熟料烧成、熟料到熟料库为止,不包括厂区辅助生产系统及附属生产系统。控排系数由2020年度的0.9828调整为2021年度的0.9578。

2022年度的预分配配额方案为2021年度实际履约量的70%,之后在完成2022年度碳排放数据核查后,按照企业实际生产情况对配额进行最终核定,核定的最终配额量与预分配的配额量不一致的,以最终核定的配额量为准,通过注册登记系统实行多退少补。

对比近两年的配额方案可知,标杆值由2020年度的40%调整为2021年度的50%,预分配配额的发放占比由2020年度的50%调整为2021年度的70%。

重庆市:实行总量控制

重庆市配额分配实行总量控制。以配额管理单位既有产能2008―2012年最高年度排放量之和作为基准配额总量,2015年前,按逐年下降4.13%确定年度配额总量控制上限,2015年后根据国家下达本市的碳排放下降目标确定。重庆市2021年度共有约33家水泥企业参与试点地区碳交易。

2022年8月29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碳排放配额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该文件中提出了3个配额分配方法,包括行业基准线法、历史强度法、历史总量下降法,但暂未提及水泥行业具体用哪种方法及具体计算公式。

天津市:历史强度法分配

2022年11月30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厅发布《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天津市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安排的通知》(津环气候〔2022〕109号),并公布了配额分配方案。

2021年天津市根据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要求和经济增长预期,确定2021年度碳排放配额总量为0.75亿吨,其中政府预留配额比例为6%。2021年度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纳入企业共145家,其中包含2家水泥企业。

2021年度天津市建材企业采用历史强度法分配配额:企业配额=2022年产品产量×2021年单位产品碳排放量×控排系数。

企业2022年度配额分两次发放。第一批次配额按照纳入企业2021年度履约排放量的50%确定。第二批次配额待2022年度碳核查工作结束后,根据碳核查结果,综合考虑第一批次配额发放量等,多退少补进行核发。

福建省:基准线法分配

2022年11月29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1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环保大气〔2022〕8号),并公布了配额分配方案。

2021年度共有33家水泥企业参与了福建省碳交易。福建省水泥行业采用基准线法分配配额,覆盖范围包括熟料生产工段和水泥粉磨工段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重点排放单位配额=熟料产量×熟料生产工段二氧化碳排放基准+水泥产量×粉磨工段二氧化碳排放基准。

值得注意的是,福建2021年度水泥行业配额分配方案中熟料生产工段二氧化碳排放基准在2020年度的基础上更细化为4000t/d(含)以上熟料生产线及2000t(含)至4000t/d熟料生产线两个类别,且粉磨工段二氧化碳排放基准较2020年度有所下降。

水泥行业应尽快做好进入全国碳市场的准备工作

水泥行业在试点地区及福建碳市场的配额分配方案汇总见表3。

不同试点地区水泥行业配额分配方法不尽相同,北京市、广东省、福建省即使采用了基准线法,但基准值也不一致,导致了水泥行业在各试点地区配额的总体盈亏情况不一致,例如同一水泥集团在不同试点地区的水泥企业,配额盈亏情况完全不同,采取的交易策略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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