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双马:将对两家全资子公司的借款转为其注册资本
11月30日,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将对全资子公司的借款转为其注册资本的公告》,为增强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四川双马”)之全资子公司西藏锦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名西藏锦兴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西藏锦兴”)、西藏锦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名西藏锦旭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西藏锦旭”)的资金实力并优化其资本结构,增强其综合竞争力,促进其业务发展,公司拟将对西藏锦兴提供的15.62亿元人民币借款转为西藏锦兴的注册资本、对西藏锦旭提供的14.78亿元人民币借款转为西藏锦旭的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完成后,西藏锦兴的注册资本将由2.1亿元人民币增加至17.72亿元人民币、西藏锦旭的注册资本将由1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4.88亿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西藏锦兴和西藏锦旭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
本次将借款转为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在董事会审批后与前述全资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后生效。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