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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水泥厂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

更新日期: 2014年01月02日 作者: 孙震 徐志刚 曹英杰 来源: 中国经济网 【字体:

    日前,冀中能源股份公司水泥厂成立了环境督导检查小组,每天对厂内收尘设备运行情况、生产过程中跑冒滴漏现象进行检查督导,从源头上控制污染,进一步推动绿色企业建设。

  该厂积极贯彻国家环保政策,加大了对厂区环境的治理力度,健全了《环保设备运行管理办法》、《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烟气脱硝系统运行管理制度》,明确了各生产单位环保负责人,做到环保设施必须与生产主体设备同步运行,坚决杜绝随意关停环保设施。规定当环保设施需要检修时,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污染。对于环保设施采取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及时进行维修养护,并进行考核。

  每天的环保检查只是该厂加大环保力度的一部分,早在今年年初该厂便对环保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尽可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该厂利用检修的时机,对1#窑头、窑尾电收尘进行了改袋收尘技术改造,投入使用之后,粉尘浓度由原来的120mg/Nm3减少为30 mg/ Nm3,单位产品排放量降至0.15kg/t,有效控制了扬尘,提高了环境质量。同时对两条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预分解窑烧成系统(预分解炉)实施烟气脱硝,实施运行后,将最大程度地减少氨逃逸,逃逸量低于5ppm,且采用的自动化控制的SNCR系统有效减少了喷枪数目,可达约71.05%的氮氧化物减排比例。相比原处理工艺,大大减少了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降低了排放浓度,减排率为71.05%,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规定的限值要求。烟气脱硝工程的实施,可有效治理氮氧化物等污染,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

  为降低燃烧煤对空气质量的影响,该厂不断采取措施降低煤耗,采取优先使用神木原煤,通过对神木煤矿定点,确保煤质(灰分≤12.5%、水分≤12%、SO3≤1.0%,应用基发热量≥5800kcal/kg)稳定,并对进厂运煤车辆进行管理,通过查验开票、封条粘贴等情况,确保进煤质量的稳定性,以及加强进厂煤质的管理,严格控制灰分和水分,确保煤质的稳定性。同时对原煤进行均化,提高窑台时产量,提高设备运转率,以及加强现场系统堵漏风的管理,使煤能够得到充分燃烧利用,尽最大可能减少燃烧煤后的排放量。通过一系列措施,煤耗由去年同期的129公斤/吨(标)降低到现在的122公斤/吨(标),有效降低了污染物的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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