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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绩效测算结果出炉

更新日期: 2014年01月27日 来源: 工信部电子第五研究所赛宝认证中心 【字体: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大举措。近年来,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在部分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于化解产能过剩、节能减排、缓解大气污染等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中国赛宝实验室针对淘汰落后产能能效设立专项,依据工信部公布的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及其淘汰设施确定研究范围,对淘汰落后产能涉及的19个行业(炼铁、炼钢、焦炭、电石、铁合金、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水泥、平板玻璃、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制革、印染、化纤、铅蓄电池)共计六十余类生产工艺/生产线进行了调研,广泛征求相关行业协会和各级主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对设施/工艺分类、模型构建、关键参数指标的分析研究,建立了系统、科学的测算模型,测算了2010-2012年三年时间淘汰落后产能在节能、二氧化碳减排、污染物减排、节地方面所达到具体效果。

  经测算,2010~2012年工业领域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累计直接节能1.4亿吨标煤,相当于《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规定节能目标(6.7亿吨标煤)的21%;累计减少二氧化碳排放7.4亿吨,相当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二次国家信息通报》预测全国2010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约75亿吨的9.9%;累计减少排放二氧化硫91.6万吨、COD32.98万吨、氨氮4.7万吨、氮氧化物12.2万吨,分别相当于《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提出二氧化硫、COD、氨氮、氮氧化物减排任务的50.5%、16.2%、17.7%和5.3%。因此认为淘汰落后产能在节能减排及污染防治方面的效果是显著的。

  研究首先对淘汰落后产能涉及的各行业及其设施/生产线进行分类,然后,依据保守性原则,对各行业不同类型的淘汰设施/生产线分别选择合适的能耗指标、二氧化碳排放指标、污染物产生/排放指标以及占地指标,最后,测算得出淘汰落后产能的节能量、二氧化碳减排量、污染物减产减排量及节地面积。

  各类测算指标的选择是直接影响结果准确性及真实性的关键因素,这些指标包括淘汰落后产能单位产品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淘汰落后产能单位产品污染物产生量或排放量。

  一、 淘汰落后产能单位产品能耗通过从调研数据、国家和地方能耗限额标准、以及行业协会数据这三类数据中,结合调研经验来确定。

  二、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主要涉及能源消耗排放因子和工艺排放因子两类,能源二氧化碳排放因子采用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中给定的数值(2.75吨CO2/吨标准煤)或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电网排放因子;工艺排放因子采用IPCC推荐的单位单位排放因子或行业协会发布的排放因子。

  三、淘汰落后产能单位产品污染物产生量或排放量主要采用《工业行业产排污系数手册(2010修订)》或清洁生产标准规定的产污系数和排污系数。考虑到落后产能通常具有污染较重的特点,在选择产污、排污系数时采用产排污系数中的偏大值以及清洁生产水平三级技术指标。

  该项目在测算模型建立、分类指标选取方面,进行了适当合理的假设和类比,相关结果是在抽样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获得的。研究过程得到了中国炼焦行业协会、中国电石工业协会、中国造纸协会、中国印染行业协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水泥协会、中钢集团金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中山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等有关专家的支持,测算方法、测算指标及结果得到了协会和专家的认同。随着行业协会对落后产能方面的经验积累和统计数据的完善,相关结果将依据能耗标准、碳排放因子、污染物减排标准、以及行业产能利用率等数据的更新进行持续性的修正,从而不断提高测算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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