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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材集团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实施方案获批

更新日期: 2015年04月17日 来源: 中国建材 【字体:

       4月15日,《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实施方案》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中国建材集团将根据国资委的部署和要求,稳步推进董事会落实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权、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权、业绩考核权和薪酬管理权、工资总额管理权、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权六项职权试点工作。

       2014年7月,中国建材集团被国资委列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和央企落实董事会职权的“双试点”企业。集团迅速成立了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落实国资委试点工作相关决策部署,研究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改革措施,统筹协调改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日常协调、沟通和推进。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精神,根据国资委《关于开展落实中央企业董事会职权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集团在与国资委有关厅局充分沟通、赴有关企业调研和咨询中介机构的基础上,制定了董事会落实职权试点实施方案。在落实中长期发展规划权方面,集团结合下一步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战略部署,拟新增两个业务领域;在落实高管人员选聘权方面,完善董事会选聘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和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程序等;在落实高管人员业绩考核权方面,完善对高管人员的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体系;在落实高管人员薪酬管理权方面,建立与选人方式相匹配、分类管理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分配体系;在落实工资总额管理权方面,实行工资总额周期管理方式,不断优化薪酬结构和健全工资增长机制;在落实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权方面,完善对外捐赠、担保事项的管理,有效防范债务风险。

       中国建材集团将按照国资委批复的实施方案,总结提炼董事会建设的经验和成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切实推进试点工作。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原则,根据国资委有关指导意见和办法,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和重大财务事项管理等职权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探索形成可供复制推广的制度安排和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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