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

  • 暂无资料

青松建化董事长甘军就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致全体股东的公开信

更新日期: 2005年12月19日 【字体:
    尊敬的各位股东:
 
    你们好!
 
    值此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际,我本人并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大家致以深切的问候和诚挚的感谢。因为我真切地认识到青松建化正是仰仗诸位股东的信任与支持,才拥有了扎实的主业和美好的发展前景。
 
    股权分置改革关系到每一位股东的切身利益,因此我想最重要的就是要和各位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沟通。公司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来,公司董事会通过走访投资者、网上路演、热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尽可能多地与流通股股东沟通,我自己就多次面对面地同数十位股东交流,倾听他们的意见。我真的很想和每一位股东进行充分地沟通,听取大家的意见,但青松建化有2万多户流通股股东,并且分布在全国各地,我无法逐一拜会每一位股东,所以通过公开信的方式和大家交流,以便各位股东能理解、支持公司本次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公司于2005年12月25日公布了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与流通股股东广泛沟通与协商后,将方案调整为公司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获得3.5股股份的对价。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建化总厂承诺所持有股份自取得上市流通权后12个月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禁售规定,其后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前述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股权分置改革是证券市场的全新课题,流通股东和非流通股东都有自身的诉求,存在不同的利益诉求是很正常的,我们都非常理解,但我们相信,全体股东的希望和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是一致的。公司股改后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能否得到充分保障,不仅取决于公司对价水平的高低,而且还取决于股改后其股价定位,我想除方案本身外,广大股东也非常关注公司的竞争力和未来的成长性。
 
    本公司是新疆南疆地区最大的水泥生产企业,公司的"青松牌"水泥为自治区名牌产品,"青松"牌商标为新疆著名商标。2005年5月10日,《中国证券报》和《清华大学中国企业研究中心》根据上市公司连续四年的业绩,对30余项指标,通过主成份分析和交叉相关分析,公布了全国1269家上市公司2004年度业绩排名,青松建化在全国20家水泥企业上市公司中排名第四,在新疆27家上市公司中排名第二,在兵团11家上市公司中排名第一。2005年底公司水泥控制产能预计达到320万吨,与上市前相比,增长了233%,进一步巩固了区域龙头地位。
 
    公司位于新疆阿克苏,随着能源工业和西部大开发的带动,新疆地区经济将保持稳步增长,根据自治区发改委《"十一五"期间新疆固定资产投资总额需求和资金供给能力研究》的预测,"十一五"期间,自治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6%,五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00亿元,同时新疆尤其是南疆地区水泥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生产规模小且分散,新型干法水泥生产比例低,行业整合力度需求强烈,这些都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2005年受水泥市场需求下降、原燃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水泥全行业出现了大幅度的业绩下滑,公司业绩也出现了下滑,但从行业同比来看,公司业绩优于行业平均水平。随着水泥行业的逐步回暖、公司新增产能产生效益,水泥价格回升,公司明后年经营业绩将有明显提升。我相信,在所有投资人的继续支持下,青松建化所有员工将会一如既往,更加努力地提升公司业绩,让股东们切实分享公司稳健发展所带来的股票增值收益。
 
    敬请各位股东密切关注我们的股改进程,我真诚地希望各位股东都能够在相关股东会表决中对股改方案投出你赞同的一票,给公司以实际的支持。
 
    作为董事长,我将时刻牢记公司股票发行上市时我所作出的誓言,诚信、勤勉工作,以更好的经营业绩回报股东。再次感谢你们的关注和支持!祝各位股东事业发达, 生活幸福!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甘军
                                             2005年12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文章
  • 暂无资料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