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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工作2011年进展情况和2012年思路安排

更新日期: 2013年04月10日 来源: 数字水泥网 【字体:

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工作2011年进展情况和2012年思路安排

产业政策司

(2012年4月23日) 


    促进企业兼并重组是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高产业竞争力的重要措施,也是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是优化产业组织结构,解决产业集中度低、产能过剩和无序竞争、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的重要途径。2010年8月,国务院发布实施了《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以下简称27号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都对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进行了部署,今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要求企业兼并重组要取得实质性进展。按照会议安排,现将2011年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进展情况及2012年工作思路安排汇报如下:

  一、2011年工作进展情况

    (一)组织开展经验交流

    2011年7月,组织召开全国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经验交流会议,苗圩部长、苏波副部长做了重要讲话,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发展改革委介绍了本单位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情况,部分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等17家单位作了典型经验介绍。全国各省(区、市)、5个重点行业以及26家重点企业书面交流了经验。会议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部署了工作,对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研究落实重点工作

    一是清理消除阻碍兼并重组的规定。部政策法规司组织各地清理取消阻碍企业兼并重组的文件规定,江西、河南、西藏、北京、重庆、福建、河北等省市废止、宣布失效一批不适应经济社会形势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中小企业司积极协调推进放宽民营资本准入的政策措施,通信发展司研究电信业引入民间资本的方案。

    二是建设企业兼并重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在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企业兼并重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初步方案》,经征求部内相关司局以及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完成了系统开发、栏目设计和相关内容准备工作。

    三是研究对重大企业兼并重组交易的管理。我们多次召开行业协会、企业、专家以及部分省市工业主管部门座谈会,研究通过产业政策符合性审核实现对重大兼并重组交易的管理。经与有关部门多次协商,考虑到目前相关部门对企业兼并重组已形成一套管理体系和程序,比如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由商务部牵头负责,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由证监会负责,中央企业重组由国资委负责,外资并购审核由发改委、商务部负责,我们很难在这些部门的管理程序中增加新的审批环节。为发挥我部在促进企业兼并重组中的牵头作用,按照引导、服务、监督的政府职责定位,我们考虑通过为重大企业兼并重组提供政策支持、解决实际问题体现管理,帮助企业完善兼并重组方案,使其符合产业政策导向。

    (三)落实完善政策措施

    我部作为牵头单位,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落实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财税政策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和《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资产重组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明确了涉及公司股权(股份)转让、公司合并、公司分立等情况下减免契税的优惠政策,减轻了企业资产重组的税收负担。财政部、国资委在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设立了专项资金,支持中央企业兼并重组。

    融资政策方面,银监会、人民银行要求各商业银行及时支持合理的并购融资需求。证监会出台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兼并重组;国办转发了证监会等部门《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消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意见》,加强对兼并重组信息知情人的管理。

    外资并购方面,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建立了外资并购安全审查联席会议制度,设定了外资并购涉及国家安全、需进行审查的行业范围和审查的主要内容,明确了审查程序和要求。商务部出台了《商务部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规定》,细化了外资并购审查制度。

    境外并购方面,商务部出台了《关于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简化了境外并购流程。

    央企重组方面,国资委出台了《关于中央企业国有产权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了中央企业国有产权置换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资源整合;出台了《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中央企业境外并购的管理要求。

    工商登记方面,工商总局出台了《关于做好公司合并分立登记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提出了支持性、便利性措施,降低企业兼并重组成本,最大限度方便企业。

    此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信部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和兼并重组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做好兼并重组企业职工安置的相关政策措施。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在技术改造资金安排等方面支持兼并重组企业技术升级。

    (四)指导各地积极推进工作

    各省(区、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要求,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和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据我们了解,上海市成立了经信委牵头,34个委办局参加的企业兼并重组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利用资本市场推动国有企业跨国、跨区域、跨所有制企业兼并重组,取得了积极进展。江苏省成立了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协调小组,召开了经验交流会,出台了实施意见。山东省出台了《关于贯彻国发[2010]27号文件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建立了省级联席会议制度,在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资金,支持省属国有企业兼并重组,并对省政府确定的重大兼并重组项目进行注资支持。河北省成立了省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相关文件加强引导和服务,在利益分配、资产划拨、债务核处、人员安置等方面,探索出消除兼并重组体制性障碍的经验。山西省出台了《山西省焦化行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等,推动全省煤矿企业、焦化企业兼并重组。河南省出台了《关于河南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意见》,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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