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加快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促进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和提升过剩产能就地深加工能力,青海省将进一步强化重点项目投资的“杠杆”调节作用,通过“总量控制”来化解产能过剩问题,优化工业经济结构。
“化解过剩产能是青海今后一段时间永恒的主题。”青海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乔弘志说,按照总量控制的原则,在重点项目投资领域,青海今后原则上将不再安排电解铝、钢铁、铁合金、光伏制造等项目。
乔弘志告诉记者,根据青海省现有的产业基础和技术装备状况,青海水泥产能要压缩到2000万吨。
受资源禀赋等条件的制约,青海工业发展结构偏重于重工业,轻重工业比例不协调,主要工业产品大多数为工业初级产品,资源和能耗较高,不仅产业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而且产能过剩,落后产能淘汰难等问题比较突出。
自2010年以来,青海持续加大对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并采取多项措施推动传统产业进行技术装备的升级改造,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青海工业结构中的矛盾,可是电解铝、铁合金、水泥等行业产能过剩、应对市场变化能力弱的状况却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
青海省经济委员会行业指导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十二五”以来,青海省在电解铝、铁合金、水泥、碳化硅等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标准均高于国家同期水平。电解铝行业180KA以下电解铝电解槽全部淘汰,骨干企业主体设备、控制技术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铁合金行业12500KVA以下铁合金矿热炉全部淘汰,并开发出了全国首台全封闭自动化铬铁冶炼炉和全球首套铬铁冶炼高温炉气;水泥行业机立窑已全部淘汰完毕,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占总生产线数量的60%。
“2011年至2013年,青海省累计淘汰各类落后产能近200万吨,累计实现节约标煤100万吨左右,也完成国家下达的各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但是从青海工业经济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来看,部分行业的去产能化仍然需要漫长的时间。”乔弘志说。
为此,2014年,青海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电解铝铁合金等五个行业兼并重组和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到2015年底,青海省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工作要取得实质进展。
“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严格控制生产能力,行业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先进水平,产业结构实现进一步优化。这是基本的目标。”乔弘志说,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青海采取多个途径同时施力,首先就是从项目投资上进行宏观调控,严控新增产能,对产能过剩行业或潜在过剩行业,从项目审批、备案上把住关口。
其次,实施差别化政策,利用政策调动企业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产能过剩行业自愿自主开展兼并重组、技术改造和延伸产业链。对产能过剩行业按期实施联合重组、技术改造的企业优先给予国家相关政策的扶持,对不参加、未按期完成联合重组、技术落后的的企业执行现行或“高来高去”的电价。
在重点项目的安排上,国家扶持资金将着力向重大技术进步项目、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延伸产业链的循环经济项目以及新兴产业项目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