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洲坝水泥:探索海外投资新路——《落实指导意见 聚焦新发展》系列报道之六

来源: 来源: 葛洲坝水泥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4日

     按:《指导意见》发布后,“国际业务优先发展”被提升到了企业发展战略高度。与过去单纯强调建筑板块走出去不同的是,如今,投资业如何走出国门走向世界,也受到了集团公司上下的高度重视。在《指导意见》的引领下,水泥板块也积极利用各方资源,加快“走出去”步伐。今天请看《落实指导意见 聚焦新发展》系列报道之六:探索海外投资新路。

      在葛洲坝水泥采访时,记者了解到这样一组数据:2012年,全国水泥产能约30亿吨,人均约2.2吨,但产能利用率仅为73.7%,水泥产能严重过剩。而当时湖北省水泥产能约9094万吨,人均约1.7吨,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产能不足的直接结果就是约有1000万吨水泥熟料需要从外省输入。对于全部生产线均在湖北省的葛洲坝水泥而言,这意味着在省内,我们还有一定的发展机遇与空间。

 但是,受制于全国水泥行业整体产能严重过剩的大环境,葛洲坝水泥也需要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扩大对外投资合作,寻求国际发展空间,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

 2013年,《关于促进集团公司战略实施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的先后发布,更加坚定了葛洲坝水泥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发展国际业务的决心与信心。近半年来,葛洲坝水泥一直坚持“四个优先”原则,遵循“集团公司统一领导,国际公司引领统筹,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所属企业具体实施”的国际业务管理体制,先后调研、考察了南苏丹、莫桑比克、俄罗斯、安哥拉等国家,确立了重点推进项目。

 在海外投资项目运作商业模式上,葛洲坝水泥牢牢把握水泥产品的区域性和需求刚性两大特点,积极复制、推广国内区域型发展模式,努力进行区域化投资。在投资方式上,葛洲坝水泥将采用新建或并购方式,能够并购的优先选择并购的方式,以缩短投资周期。在股权比例上,葛洲坝水泥坚持只做第一大股东原则,尽量多吸收合作伙伴,发挥各利益相关者作用,降低项目风险。在资金筹措上,葛洲坝水泥优先考虑于国际金融市场进行融资,考虑到多种融资方式,最大限度降低融资成本。在治理结构上,葛洲坝水泥坚持满足项目需求与结构精简合理相结合的原则,初步考虑可能会有三个层级的公司,一是国内股东出资设立的合资公司,二是项目所在地设立的项目公司,三是在离岸法区内设立的离岸公司。在投资区域上,葛洲坝水泥根据初步调查,将重点关注位于非洲及亚洲部分地区。

    董事长郭成洲介绍,实施国际业务优先发展战略,必须坚持“四个优先”原则,遵循集团公司国际业务管理体制,加强与国际公司等单位战略合作,尽快打造一支与国际业务相适应的人才队伍。我们的总体思路是,近期将新建一到两个国际水泥项目,锻炼跨国经营能力、积累海外运作经验,复制国内区域型发展模式,在投资目标国家或地区取得区域龙头地位。当前,葛洲坝水泥对多个海外项目进行考察,深入科学分析,减小投资风险,条件成熟一个投资一个。

    20131220号在京召开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关于葛洲坝集团水泥有限公司在莫桑比克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获得一致通过,标志着葛洲坝水泥海外发展之路进入了崭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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