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水泥等5种产品进行了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发布。
我局已责成相关地级以上市质监局(包括深圳、顺德区市场监管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专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1.2014年广东省水泥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 1-1.2014年广东省水泥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